從嚴治吏要嚴在實處
- 發佈時間:2015-07-27 06:21:1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實踐表明,從嚴治吏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效果好不好關鍵看措施實不實,各項舉措都必須向實發力。這就要求制度建設要實、監督查處要實、考核選拔要實,以從嚴從實規範幹部言行舉止為切入點,一招一式都講究個實字
最近,一項全國範圍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超過80%的受訪者對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從嚴管理幹部的效果評價積極。但也有意見認為,一些地方和部門治吏效果不太理想,對從嚴治吏進一步嚴在實處更加期待。
路線方針一旦確定下來,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推進“四個全面”主要看領導幹部,黨的建設也要看領導幹部的思想和作風。現在,許多地方將領導幹部的“言行紅線”劃好,一旦越界,懲處絕不手軟、不留餘地,一次行動勝過一打綱領;但也有的地方學習、開會、表決心一樣不缺,可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依然不受約束,腐敗頻有發生、影響惡劣。正反兩方面情況説明,從嚴治吏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效果好不好關鍵看措施實不實,各項舉措都必須向實發力。
一是制度建設要實。應該看到,從嚴治吏面臨許多挑戰:利益矛盾難處理、複雜關係難撇清、手法隱蔽難發現、行為舉止難定性……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向制度要辦法,劃好權力運作的邊界,建立有針對性的制約機制,讓每一項制度條款都有實在內容併發揮作用。一些地方將制度建設當“萬金油”,講成績的時候曬一曬,曬完了就鎖進櫃子,內容假大空,落實不見效,這種現象一定要杜絕。
二是監督查處要實。有了日益完善的制度,還應有保障制度運作的力量,監督要伴隨權力運作的每一個環節,查處更是從嚴治吏的最後關口,絲毫不能放鬆。一方面,紀檢監察部門必須加大力度,鐵腕反腐,有舉必查、有查必果、有錯必懲;另一方面,也要傾聽群眾的聲音,借助新媒體平臺,讓群眾成為從嚴治吏的重要監督者和參與者。
三是考核選拔要實。幹部任用是從嚴治吏的“起點”,是隊伍建設的“最先一公里”。選對了幹部,就為今後工作開了個好頭,反之則埋下隱患,這方面的教訓是深刻的。許多已經查處的貪腐案件,都可見到幹部帶病提拔上崗的影子,不少落馬的官員不僅在現任上搞貪腐,在以前的崗位上就有腐敗劣跡。這就對相關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切實搞好政績考核、輿情分析、離任審計等,條條款款皆落在實處,不走過場。
從嚴治吏是激濁揚清的過程,歸根結底是要打造一支意志堅定、素質過硬的幹部隊伍。為此,鐵的紀律要有,硬的措施要有,思想教育也不能松。要以從嚴從實規範幹部言行舉止為切入點,一招一式都講究個“實”字,堅定幹部理想信念,激發幹事創業熱情,讓廣大黨員幹部自覺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切實為人民群眾謀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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