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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一個億增值一成半

  • 發佈時間:2015-07-27 03:31:28  來源:農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于洪光呂兵兵

  近日,記者走進山東省膠州市農村産權交易中心大廳,看到交易諮詢、申請受理、資格審查、資産評估、抵押登記等窗口前都有農民前來辦理相關業務。巨大的電子螢幕上,一行行土地、實物等需求資訊和出讓資訊不間斷地滾動顯示。

  來自洋河鎮朱季村的青島成嗣蔬菜專業合作社社長杜高古已是第二次到這裡辦業務了。“以前,合作社要擴大種植基地,需要到四里八鄉去打聽,很費勁。現在,只要在這裡登記需求資訊,有合適的就能得到推薦,交易和簽約很規範,沒有後顧之憂。”

  膠州市農業局局長杜潤生介紹:“自2014年6月6日開始,交易中心已運作一年多,共發佈流轉交易資訊700多條,完成土地流轉交易382宗,林權交易34宗,實物資産交易187宗,合同交易金額1.1億元,通過交易實現村級增收1427.2萬元。我們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找到了繼續完善和提高的方向。”

  運作順暢:“市場”規範交易,“土地銀行”托底

  膠州市農業局副局長王昭凱介紹,膠州在市級設立農村産權交易中心,各鎮辦設立分中心,負責本區域內産權交易申請報名和資料初審,但不進行産權交易。在市級交易中心,設有交易諮詢、土地流轉申請受理、農村林權申請受理、實物資産申請受理、土地銀行、權證管理和抵押登記共7個窗口。

  膠州目前可在交易中心交易的品種包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林權、農村實物資産、農村無形資産及農村股權、債券等15個交易類別。

  交易程式上,據《膠州市農村産權交易實施辦法》,中心按照市場化要求,設置交易申請、部門審核、資訊發佈、受讓方資格審查、組織交易、結果公示和出具《膠州市農村産權交易鑒證書》等環節。

  以土地經營權流轉為例,雙方自願達成流轉意向的,經交易中心審查、備案、公示無異議後,交易中心出具交易鑒證書;通過交易中心進行交易的,農民只需參與申請和合同簽訂環節,其餘資訊匯總上傳、資料審核、資訊發佈等,均由交易中心負責,交易過程全部免費。

  在交易中心公示但未能成功交易的土地,農民自己耕種又錯過了農時,怎麼辦?農村産權可抵押貸款,如融資後未能按期還款,握有農村産權的銀行怎麼辦?

  王昭凱介紹,膠州在成立交易中心的同時,還探索成立了“土地銀行”。土地銀行可以托底接受未能交易的土地,銀行也可將抵押來的土地交付土地銀行。土地銀行整合資金和土地資源,對接收土地進行改造提升,再出租給其他土地需求者或委託新型經營主體經營。

  那麼,存進土地銀行後的偏遠貧瘠地塊沒人要,誰來承擔損失?“‘貸’不出去,或只能以低於接收的價位‘貸’出,其差價由土地流轉風險基金補齊。”王昭凱説。據介紹,膠州設立了500萬元土地流轉風險補償基金,對土地銀行貸出的差額給予相應補貼。

  王昭凱説:“土地銀行的托底接收,能夠有效地保障和增加土地持有者的財産性收入,並經過打包、整合和改造,提升土地價值,推動規模化經營。”

  效果良好:四項成績突出,三方明顯受益

  談到交易中心運作一年發揮的作用時,王昭凱概括:“在保護和提高土地轉出方權益和收益,推動農村集體資産保值增值,幫助新型經營主體擴大規模和為新型經營主體增加融資渠道這四個方面,成績突出;轉出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新型經營主體三方,受益明顯。”

  李哥莊鎮小窯村的復墾地,原先流轉價格是每畝每年400元,通過交易中心最後競價達到每畝每年1021元。類似事例,該交易中心已辦理278宗,涉及土地5762.5畝,增加轉出方收益約752.3萬元。

  膠西鎮行上店原村小學,通過交易中心統一發佈對外租賃,由底價246300元最後競價到471117元,增值金額近22.5萬元。一年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交易共有576宗,效益增加約95.5%。

  膠北辦事處的種植大戶郭嘉良找到一個玫瑰花種植加工項目,卻苦於拿不到成方連片土地擴大産業種植規模。去年,他在交易中心“淘”到了後七城村9戶農民手中共計40.38畝土地。據統計,土地流轉交易需求方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共發生117宗,佔土地流轉需求的92.5%。

  位於鋪集鎮的高家莊核桃專業合作社,一直為建設冷庫犯愁。2014年9月,合作社理事長宋建春在拿到市農村産權交易中心頒發的《土地經營權證》後,抵押1200畝經營權取得了銀行400萬元的授信,解決了問題。一年來,交易中心累計為土地轉入主體頒發《土地經營權證》15本,其中辦理抵押貸款4宗,金額總計650萬元。

  改善方向:擴大交易覆蓋面,制度設計精細化

  裏岔鎮譚家一村農民劉衍愛,在談到市裏成立的交易中心時説:“事兒是個好事兒,咱大傢夥兒也認可。但就是離咱這裡太遠了,簽合同的時候還得跑一趟,咱就這幾畝來地,覺得麻煩,要是所有程式都能在鎮上辦,就好一些。”

  膠萊鎮馬店東村農民孫華霞,則在交易過程中遇到了問題。他對外出租的2.5畝土地,2個競標者給出了同樣的價錢,都是800元/畝。“沒辦法,由於咱此前沒有規定遇到此類情況怎麼辦,只能再把他們叫到一起,進行了第二次競價。”膠州市農村産權交易中心主任薛輝説。

  王昭凱説,交易中心通過一年的運作,找到了今後改進的方向。

  如何擴大交易的覆蓋面?“這個覆蓋麵包含兩方面,一是吸引村集體和農民主動通過交易中心進行交易,二是進一步增加能夠在交易中心交易的種類。”薛輝説。

  對此,膠州正利用一週年運作中發生的生動案列,加大交易中心的作用宣傳,還籌劃將一些適合的交易功能下放到鎮,將交易申請的觸角延伸到村,方便農民辦理業務。同時,以“應確盡確”為原則,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四荒”地使用權、小型水利設施等農業生産設施使用權、農村集體資産股權等的頒證,盡可能增加中心的可交易種類。

  制度設計如何精細化?薛輝介紹,一是在細節上加以完善,避免再出現同價競標、二次競標以及合同拖而不簽等現象。二是強化制度的引導功能,重點規範土地流轉行為。要求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機動地、四荒地、通過村集體返租倒包流轉的土地都必須經農村産權交易平臺進行流轉;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單宗土地流轉面積20畝以內的,由鎮級審查備案,20畝以上(含20畝)的由市級審查備案。三是工商資本到農村流轉土地必須按程式進行審查和登記備案,確保不改變土地用途,不破壞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堅決糾正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違規行為,禁止耕地資源非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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