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開出首張“按日計罰”環保罰單
- 發佈時間:2015-07-23 15:32:53 來源:合肥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六安市環保局近期開出了按日計罰決定書,被處罰單位為安徽藍翔節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曾因超標排放廢氣被環保部門罰款、責令改正,但在被復查時仍然繼續違法排放污染物,由此被開出鉅額罰單,這也是新環保法1月1日施行以來,安徽首個“按日計罰”的罰單。
據了解,按照新環保法的規定,排污者超標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按日連續處罰辦法明確,認定排污者拒不改正的情形是,責令改正決定書送達後,復查發現仍在繼續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位於六安市經開區經三北路的安徽藍翔節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産平板玻璃。4月17日、5月22日,六安市環保局兩次調查發現該公司煙氣顆粒物排放濃度超標,于5月25日依法責令企業停止違法排放行為,並於5月29日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6月15日、6月16日,執法人員對企業改正情況進行復查,發現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超標,告知企業有行政處罰事先聽證申請權。經聽證程式,六安市環保局決定維持原處罰意見。
6月26日,六安市環保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每日罰款20萬元,計罰自5月26日起至6月15日止,共計21日,累計罰款420萬元。
(本報記者楊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