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創新中小進出口企業風險準備金管理
- 發佈時間:2015-07-17 15:53:16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安徽省中小企業風險準備金新運作方式實施半年來,通過市場運作,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切實緩解了中小進出口企業融資難等問題。截至5月底,中小進出口企業及臺商投資企業專項貸款業務已辦理貸款28戶9700萬元,在貸規模達4億多元。
據了解,此前,安徽中小進出口企業及臺商投資企業風險準備金一直由安徽省商務廳和財政廳共同管理,採取與銀行合作的方式,對企業專項貸款提供風險擔保。為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避免政府職能部門直接參與市場行為,去年10月,安徽省財政廳會同商務廳制定了《安徽省中小進出口企業及臺商投資企業專項貸款風險準備金實施細則》,對風險準備金的管理進行了改革創新。
一是改革運作模式。將原來由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直接管理的風險準備金,改為委託省擔保集團管理,採取與銀行合作的方式,由合作銀行向省內符合條件的中小進出口企業及臺商投資企業提供流動資金專項貸款,省擔保集團按比例再擔保、聯保等業務模式,為企業在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二是明確部門職責。省商務廳負責專項貸款業務的聯繫協調,與省擔保集團、銀行簽訂合作協議。省擔保集團具體負責風險準備金日常管理,建立風險準備金專戶,與省商務廳共同管理,封閉運作。省財政廳對風險準備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三是簡化辦理流程。將原來由市縣商務、財政部門聯合向省商務廳、財政廳推薦擬申請貸款的企業,改為省商務廳會同省財政廳每年年初公佈進出口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通過聯合年報的臺商投資企業名單,名單內的企業直接向省擔保集團申請專項貸款擔保。
四是嚴控利率保費。合作銀行對專項貸款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執行,對符合下浮利率條件的優質客戶,銀行應執行下浮利率;銀行在特殊情況下上浮利率的需報經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批准同意,且控制在15%以內。
五是強化風險管理。壓實擔保機構和合作銀行的責任,明確專項貸款呆壞賬損失的承擔比例,按照風險準備金65%、擔保機構25%、貸款銀行10%的比例進行分擔,且風險準備金承擔貸款風險補償最高限額不超過其本息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