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慕陽復審獲勝為遣返增加多少難度?
- 發佈時間:2015-07-17 02:31:19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家之言
判決遣返程慕陽,可能需要很長時間的證據審查及訴訟。再説,對他而言,跌宕起伏的訴訟過程的折磨,其實未必比塵埃落定後的鐵窗生涯更讓人放鬆。
據媒體報道,2015年7月16日,程慕陽向加拿大申請難民身份司法復審獲勝。加拿大溫尼伯法院做出裁決,程慕陽的難民申請將被發回加拿大難民署予以重新考慮。此判決結果一齣,原本滿懷希望將其引渡回國的人們不免心裏打起鼓來。
但事實上,此次程慕陽司法復審獲勝,屬於該國司法系統的正常反應。在上級法院法官認為事實認定不夠清楚的情況下,這樣判決也很正常。而將程慕陽追捕回國,不必急這一時。
此案中,審判程式之外的另兩個問題更值得關注。
一是程案與當地特殊利益集團切割的問題。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在一個地方犯罪,逃亡到另外一個地方,最大的願望往往莫過於“洗白”自己。一有機會,就要儘快地融入當地社會圈子,把自己的犯罪事實深深掩蓋。一些在當地社會無法紮根的貪官,遣返和引渡程式要簡單得多。
在這方面,程慕陽做得非常“不錯”。十幾年來,他不僅成功對外展示出自己的掙錢能力、對社會公益事業的熱心,而且“清白”地打入了當地政界,成為主要政黨的“金主”。那些與程慕陽長期共事、有利益關係的商界和政界人士,對程慕陽最直觀的印象應該是“好公民”,而不是中國逃犯。在行政部門和法院系統對本案進行調查取證時,程的“支援者”的遊説絕不會少。更何況,其中有些參與者的目的不一定那麼純潔。容加拿大司法界把程案中正常的反證與因利益連帶産生的庇護區分開,得需要時間。
二是中國司法機構就本案的舉證能力問題。程慕陽出逃前在國內瘋狂斂財,本來靠的就是其高官父親政治權力的灰色地帶,對於其中的關聯,舉證方面有不少困難。同時,程慕陽的主要犯罪事實多發生在上世紀90年代,而被全球通緝只是在最近,間隔時間較長,容易引發加方猜疑。再則,其父親在此期間只被黨紀和行政追責,並沒有進入司法程式。本案中,加拿大的司法處置過程,同時也是中加兩國交換證據、確認事實的過程。目前看來,雖然法院判決發回復審,但可能重在補充證據事實,程的難民申請再次被否決,依然有很大可能。如果硬是把這樣一個典型的經濟犯罪歸結為對“異見”者的政治庇護,恐怕連普通的加國民眾都會覺得好笑。
由此,判決遣返程慕陽,可能需要很長時間的證據審查及訴訟。再説,對他而言,跌宕起伏的訴訟過程的折磨,其實未必比塵埃落定後的鐵窗生涯更讓人放鬆。
□史澤華(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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