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
- 發佈時間:2015-07-16 16:31:09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從6月30日在大鏟灣聯檢大樓舉辦的深圳市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大鏟灣試點運作啟動儀式上獲悉,深圳是全國第二個獲批的試點城市,深圳市各成員單位強化大局意識、發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幹”的精神,共同努力,力克難關,深圳“單一窗口”得以順利在大鏟灣港區啟動試點運作。
據悉,建設“單一窗口”是國務院推動與國際貿易規則接軌、擴大對外開放、推進口岸通關便利化的重大舉措,在目前國際貿易形勢嚴峻、全國全力穩定外貿增長的背景下具有現實意義。“單一窗口”的創舉在於,打破海關、國檢、海事、邊檢等口岸監管部門之間的“壁壘”,將各部門都需要提供的“同類項”合併,企業所有申報行為只面對一個平臺,且只需向平臺一次遞交全部申報資訊及相關材料,已通過“單一窗口”受理的申報資訊,相關政府機構不應再要求企業提交。
深圳市經貿資訊委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目前,深圳“單一窗口”建立了“一個窗口”:深圳海關、深圳檢驗檢疫局、深圳邊檢總站、深圳海事局按照“單一窗口”服務理念,向大鏟灣“單一窗口”平臺開放數據交換介面,實現平臺與各單位業務系統互聯互通,“一個窗口”對外。實現了“兩項功能”:一是實現船舶進境一次申報功能。在平臺實現船舶基本資料備案、船期管理共用,改變船舶進境申報相關事項需分別登陸海關、檢驗檢疫、邊檢、海事等多個部門系統申請辦理的現狀,實現船代企業通過平臺一點接入、一次性遞交滿足監管部門要求的格式化單證和電子資訊,完成相關申報。二是實現關檢貨物“一次申報”功能。依託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統一版“一次申報”系統,企業只需錄入一張大表,填制報關、報檢資訊,實現關檢聯合一次申報。體現“三個要素”:一是“一個平臺”。即企業申報行為面對一個平臺,口岸管理相關部門的執法結果(監管資訊)通過一個平臺反饋給申報人,各部門通過平臺實施資訊共用。二是“一次遞交”。即企業向平臺一次遞交全部申報資訊及相關材料。三是“一個標準”。各口岸管理部門要求企業提交的單證和電子數據的格式、種類等,採用統一的標準規範。
深圳“單一窗口”體現出積極成效。一是減少重復錄入。由於各部門聯合對申報數據項進行了深入、細緻的整合,且企業只需一次性向平臺遞交申報,船代和外貿企業重復錄入情況大幅減少,在減輕企業工作量的同時,將有效降低企業申報差錯率。據不完全統計,船舶聯檢方面,按原模式申報,企業需向海關、國檢、海事、邊檢4家單位錄入數據724項,按照“單一窗口”模式申報,減少錄入255項,減少幅度達35.2%;關檢貨物“一次申報”方面,按原模式申報,企業需向海關、國檢2家單位錄入數據將近120項,按照“單一窗口”模式申報,減少22項,減少幅度約18.3%。二是提高通關效率。“單一窗口”在大幅減少企業數據錄入項的同時,鼓勵企業採取報文導入和ERP導入等方式,將大大提高企業申報效率、降低差錯率。“單一窗口”變原有的口岸管理部門的“串聯執法”為“並聯執法”,實現了部門實時聯合監管,將大大提高口岸管理部門的審批效率。三是推動“三互”工作。口岸管理部門通過平臺共用資訊數據、實施職能管理,加快推進形成電子口岸跨部門共建、共管、共用機制,有力推動口岸管理部門之間的“資訊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工作。
(王華兵趙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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