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關於2015年夏糧産量數據的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7-15 10:2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15日訊 據國家統計局網站消息,國家統計局發佈關於2015年夏糧産量數據的公告,全國夏糧播種面積 27692.3 千公頃( 41538.4 萬畝),比 2014 年增加 110.7 千公頃( 166.1 萬畝),增長 0.4% 。全文如下:
根據對全國 26 個夏糧生産省、區、市的調查, 2015 年全國夏糧播種面積、單位面積産量、總産量如下:
一、全國夏糧播種面積 27692.3 千公頃( 41538.4 萬畝),比 2014 年增加 110.7 千公頃( 166.1 萬畝),增長 0.4% 。其中穀物播種面積 24057.4 千公頃( 36086.1 萬畝),比 2014 年增加 131.5 千公頃( 197.3 萬畝),增長 0.5% 。
二、全國夏糧單位面積産量 5094.0 公斤 / 公頃( 339.6 公斤 / 畝),比 2014 年增加 141.6 公斤 / 公頃( 9.4 公斤 / 畝),提高 2.9% 。其中穀物單位面積産量 5412.4 公斤 / 公頃( 360.8 公斤 / 畝),比 2014 年增加 145.6 公斤 / 公頃( 9.7 公斤 / 畝),增長 2.8% 。
三、全國夏糧總産量 14106.6 萬噸( 2821.3 億斤),比 2014 年增産 447.0 萬噸( 89.4 億斤),增長 3.3% 。其中穀物産量 13020.9 萬噸( 2604.2 億斤),比 2014 年增加 419.5 萬噸( 83.9 億斤),增長 3.3% 。
國家統計局
2015 年 7 月 15 日
2015 年各地區夏糧産量
播 種 面 積
( 千公頃 )
總 産 量
( 萬噸 )
每公頃産量 ( 公斤 )
全國總計
27692.3
14106.6
5094.0
北京
20.9
11.1
5343.3
天津
109.2
59.8
5479.9
河北
2350.7
1450.2
6169.2
山西
686.3
272.8
3974.4
內 蒙 古
遼寧
60.9
31.2
5126.4
吉林
黑 龍 江
上海
56.9
24.7
4336.3
江蘇
2412.2
1271.7
5271.9
浙江
195.9
72.3
3688.6
安徽
2479.4
1414.7
5705.8
福建
92.9
37.9
4079.4
江西
64.3
10.1
1570.3
山東
3801.3
2347.3
6175.1
河南
5452.3
3511.8
6440.8
湖北
1389.9
504.5
3629.3
湖南
189.7
60.9
3210.8
廣東
232.2
109.6
4720.8
廣西
110.6
37.0
3344.8
海南
47.8
19.1
3993.0
重慶
477.2
148.4
3110.7
四川
1754.1
601.7
3430.2
貴州
998.5
269.5
2698.5
雲南
1178.3
286.5
2431.1
西藏
陜西
1224.7
491.7
4014.8
甘肅
914.8
322.8
3528.6
青海
寧夏
139.9
41.3
2950.3
新疆
1251.4
698.2
5578.8
注:
1 、甘肅、寧夏、新疆部分地區小麥收穫尚未完成, 3 省區的數據為預計數。
2 、內蒙古、吉林、黑龍江、西藏及青海 5 個省(區)沒有夏糧作物。
3 、因電腦自動進位原因,分省合計數與全國數略有差異。
關於夏糧産量調查的説明
國家統計局公佈的夏糧産量數據,由夏糧主産區開展以省為總體抽樣調查和非主産區重點調查兩種調查方式得出。
(一)夏糧口徑
夏糧包括夏收的穀物、豆類和薯類。其中夏收穀物主要包括小麥、玉米、大麥;夏收豆類主要包括蠶豆、豌豆和胡豆;薯類包括馬鈴薯和甘薯。
(二)調查範圍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寧夏、新疆等 17個省(區、市)的夏糧數據,由國家統計局各調查總隊組織在抽中的 400多個國家調查縣(市)開展抽樣調查,得出夏糧産量。
遼寧、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等 9個省(區、市)的夏糧數據由各有關調查總隊根據重點調查測算得出。
(三)調查樣本
夏糧産量抽樣調查由播種面積和單位面積産量抽樣調查組成。
夏糧播種面積抽樣調查是在國家調查縣(市)抽取的 4000多個調查村、 20多萬農戶中,開展小麥等糧食作物種植情況調查,省級調查總隊根據調查基礎數據推算得出省級夏糧播種面積。
夏糧單位面積産量抽樣調查是在國家調查縣(市)抽取的 3000多個調查村中抽取 4萬個樣本地塊,通過對夏收小麥實割實測推算得出。
(四)測産方法
小麥産量實割實測是指基層調查員在小麥收穫前,按照《農産量抽樣調查制度》在調查村民小組中,對小麥種植地塊進行逐塊踏田估産、排隊,抽取一定數量調查地塊做出標記,在收割期時由各縣級調查隊員或者輔助調查員對抽中地塊進行放樣、實際割取樣本,再通過脫粒、晾曬、驗水和稱重等環節測量地塊單産。省級調查總隊根據各抽中地塊數據推算全省平均單産。
夏糧産量數據是以抽樣調查的播種面積與單産相乘得出。
(五)其他
甘肅、寧夏、新疆地區由於春小麥成熟較晚,目前夏糧數據為初步預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