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涉農貸款營業稅減按3%徵收
- 發佈時間:2015-07-14 09:29:58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為促進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管理體制改革的全面推開,支援縣域經濟發展,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通知,宣佈自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中國農業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也稱縣事業部),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減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本通知所稱農戶貸款,是指金融機構發放給農戶的貸款,但不包括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並完善支援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102號)規定免征營業稅的農戶小額貸款。
中國農業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的縣域支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第九條及其他相關規定,單獨核算享受營業稅減稅政策的貸款利息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這一營業稅優惠政策。(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