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使用“兩融”
- 發佈時間:2015-07-14 06:20:0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融資融券交易又稱“信用交易”,分為融資交易和融券交易。通俗地講,融資交易就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券商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賣,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券商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於一個“融”字,即投資者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支付一定的費用。
具體來看,融資交易中,如果證券價格上漲,則投資者以較高價格賣出證券,此時只需歸還欠款,投資者就可盈利;如果證券價格下跌,就需要投資者補進資金來歸還,則投資者虧損。融券交易中,投資者如果預期證券價格即將下跌,可以借入證券賣出,而後通過更低價格買入還券獲利;或是通過融券賣出來對衝已持有證券的價格波動,以套期保值。
兩融交易最明顯的特點就是通過資金杠桿放大了收益或虧損。比如,投資者有100萬元,如果普通買入1隻股票,該股票從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資者的損失是20萬元,虧損20%;而如果投資者以50%的保證金比例,則可融資買入200萬元的同1隻股票,該股票從10元/股下跌到8元/股,則投資者的損失是40萬元,虧損40%。
總體上,融資融券為投資者提供了“以小博大”的投資機會和風險規避手段。投資者不僅可以拿小錢博取大錢,甚至在下跌中也可通過融券賣出回避風險,獲取收益。根據相關規定,“最近20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産不低於50萬元”等要求,被明確為投資者開立信用賬戶、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必要條件。但對於目前已開立信用賬戶但證券類資産低於50萬元的客戶,仍可繼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
此外,近期證監會出臺兩融新規,明確交易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對兩融保證金比例、標的證券範圍等相關風險控制指標進行動態調整,並允許融資融券合約展期,即在維持現有融資融券合約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基礎上,允許證券公司根據客戶信用狀況等因素與客戶自主商定展期次數。 文/何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