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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訴訟難卸手機預裝軟體

  • 發佈時間:2015-07-13 03:10:29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手機預裝軟體問題再次回歸大眾視野。在今年6月深圳市消委決定把“預置軟體不可卸載”問題列入公益訴訟可行領域後,近日,上海消保委將三星和歐珀告上法庭,稱歐珀X9007和三星SM-N9008S兩款手機中預裝的軟體都超過了40款且大量軟體不可卸載,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也成為國內首例被受理的消費維權公益訴訟。不過,對於手機預裝軟體,簡單的“一刀切”治理很難奏效,其中既有廠商出於商業利益的考量,同時對於手機預裝,國內也確實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加以禁止。

  ■市場現狀

  預裝軟體太多而且無法卸載

  羅女士經常被手機裏的預裝軟體鬧得“頭疼”。她用的手機是三星GALAXYS4,營業廳做活動時買的。“一買來就有這些軟體,炒股、閱讀軟體、遊戲中心之類,平時完全不用,又沒法卸載,還動不動就提示更新消息”,最終,為了眼不見為凈,羅女士還在手機裏建了一個叫“無用”的分組,把平時不用的預裝軟體拖進去。

  新買的手機出現預裝軟體的情況並不少見。根據DCCI網際網路數據中心發佈的2014年《中國安卓手機預裝産業及用戶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預裝軟體在安卓機中出現的比例較高,基本上75%的安卓手機被安裝了6款以上預裝軟體(不包括手機基礎功能如相冊、相機、錄音機等),平均每部擁有8.2個預裝軟體。其中從運營商渠道購置的手機中預裝軟體數量最多,平均可達9.7款,平均佔存儲空間可達200MB以上。報告同時顯示,用戶對於預裝軟體卸載行為頻繁,85.9%的用戶存在卸載預裝軟體的行為,Root手機和重裝系統刷機成為用戶的主要卸載方式。

  上海市消保委近期發佈的實驗結果更加驚人。在上海市消保委通過運營商網點、大型電器連鎖店、手機專賣店等銷售渠道購買的19款受試手機中,每款至少預裝了27個軟體,其中一款型號為X9007的OPPO手機預裝軟體數量高達71個,除了必要的系統軟體外,還有與手機正常運作並無關聯的應用軟體,且大量預裝軟體不能直接卸載。

  ■用戶看法

  有人認為多餘有人認為方便

  羅女士最不喜歡的預裝軟體就是遊戲中心。“有時候小孩趁大人不在拿手機玩,一不留神就付費購買了遊戲。”在羅女士看來,手機內置的遊戲中心中,許多遊戲往往點擊就默認從話費中扣費購買,有捆綁消費之嫌。

  學生方孜對預裝軟體也持反對態度。方孜稱,預裝軟體不Root就不可卸載,不僅佔記憶體,還會影響手機的使用速度,“更重要的是,很多旅行或炒股類的預裝軟體用不上,或者預裝的聊天軟體、新聞類軟體跟個人使用習慣不符”。

  但也有人認為預裝軟體比較方便。小唐在老家縣城開了個手機維修店,會幫用戶刷機,重新刷一個系統一次性收費20元。小唐告訴記者,四線城市特別是農村地區的很多中老年人並不很了解手機,有時候手機在使用過程中安裝了刪不乾淨的惡意程式,或手機系統出現問題,就會拿來維修,“雖然網上也有很多軟體提供一鍵刷機服務,但一般人都還是懶得自己折騰”。在小唐看來,“這年頭誰給爸媽買個手機不是把常用的軟體裝好?預裝些新聞、瀏覽器、天氣等基本應用,還是有一定必要性的。省得老人自己註冊系統賬號去應用商店下載,賬號多了也記不住。”

  ■記者調查

  >>預裝渠道

  預裝軟體來自四種渠道

  如今的智慧手機,不管什麼品牌,什麼型號,完全沒有預裝軟體的並不存在,少的十幾款,多的幾十款。不過,這些預裝軟體並不能簡單被歸到一類,其實還是有多種來源的。首先就是系統自帶的必要功能,如通訊錄、短信、電話、拍照、瀏覽器等應用,沒有這些預裝的應用,手機根本無法正常使用;第二類是作業系統整合的應用,這一類應用並不一定對每一個用戶都是有用的,但是其本身是某手機作業系統或者UI的特色組成部分,如蘋果iOS中的Siri、iMessage,國外使用的原生安卓系統中也有許多谷歌自身的應用,國內眾多手機廠商推出的自家的ROM中也都有一些自己的獨家應用,如自家的應用商店、防護軟體等;第三類是運營商在其定制的手機中預裝的自己的業務軟體,如手機營業廳、閱讀業務軟體、遊戲業務軟體等;第四類則是第三方的應用或者遊戲,而這當中其實有一些幾乎已經成為智慧手機的必備軟體,例如微信、微網志等。相比前三類預裝應用都是手機廠商主動預裝進去的,第四類情況則較為複雜,其中有手機廠商主動預裝的,但其實更多的還是在手機銷售渠道當中,被層層經銷商預裝進去的。

  >>預裝目的

  為搶入口或收安裝費用

  不同來源的預裝應用,其背後的目的也不盡相同。作業系統整合的應用,主要是系統或者手機企業為了打造自己的業務鏈,簡單地説就是搶入口,例如現在蘋果和谷歌都在自己的作業系統中預裝了支付業務應用,這就是在爭奪移動支付這塊大蛋糕;運營商預裝的應用,則是運營商為了推廣自家業務所進行的,也是運營商會為此類手機提供一定的購機或者話費補貼的原因之一。

  第三方的應用或遊戲,則主要是出於收入方面的原因。

  為了推廣自己的産品,手機應用的開發商往往會和手機企業或手機銷售渠道達成合作,付費讓自家應用被預裝到某些手機當中。這當中,實力大的應用開發者會直接和手機廠商進行合作,按照預裝量向手機廠商付費;而更多的中小開發者,往往是通過第三方的刷機公司打包刷入手機,這一類多數情況是在手機銷售渠道當中被預裝進手機的。據從事這一行業的人士透露,一般預裝一款應用的費用從幾毛錢到幾元不等,一般視推廣範圍和預裝規模不同,不可卸載的一般付費要高過可卸載的。

  一位國內某手機企業內部人士向記者訴苦,現在手機市場的價格戰太過激烈,很多手機都是在以和製造成本相當甚至是低於製造成本的價格出售,只賣手機是賠錢的,因此需要尋找其他的利潤模式,而通過預裝軟體賺取收入,也是手機廠商反補售價的一個重要來源。“就像看免費視頻要先看一段廣告一樣,消費者以低價格購買手機,接受一些預裝軟體,也不算是不合理的行為吧。”

  ■律師説法

  預裝軟體是否侵權存爭議

  2014年11月,深圳蘋果手機用戶姚女士就因蘋果手機預裝的指南針、語音備忘錄、遊戲中心、地圖、股市、郵件、Safari等軟體無法卸載,擔心預裝軟體會監控、竊取用戶隱私,並且産生額外的費用和流量,所以向蘋果在國內的銷售商提起訴訟,要求蘋果公開竊取隱私等問題,並重新設計手機系統。最終,福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姚女士敗訴。判決認為,姚女士對於預裝軟體是知情的,在購買時已經預知産品的預裝軟體無法卸載。同時部分軟體是蘋果特色産品,並非品質問題。目前該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中。

  知名IT與智慧財産權律師趙佔領表示,預裝軟體是否侵犯用戶知情權、是否屬於反壟斷法裏的搭售是存在一定爭議的。預裝軟體一定程度上利好“小白”用戶,提升用戶體驗,此外,目前國內法律並未明文禁止不能預裝,相關規定只是2013年工信部發佈的《關於加強移動智慧終端進網管理的通知》,要求手機廠商不得安裝未經用戶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戶資訊的軟體,給用戶造成流量消耗、費用損失、資訊洩露等不良後果的軟體。

  他同時強調,雖然預裝軟體存在爭議,但預裝軟體不能卸載是侵犯用戶選擇權的。消費者通過付費獲得手機的所有權之後,有權自主支配手機。趙佔領指出,手機廠商應該告訴用戶預裝了哪些軟體,同時軟體應能自主卸載,自主卸載不能影響“三包”服務。

  ■專家觀點

  解決問題要靠自律和市場

  通信行業觀察家項立剛認為,預裝是一種服務,並不能一棍子打死。“電話簿、短信、聯繫人、照相、應用商店等最基本的應用,以及文件管理、電量管理、安全應用,甚至有針對性的支付應用等與系統核心相關的軟體,都是可以預裝的。完全不能預裝,只會大大增加使用成本,讓一些‘小白’用戶摸不著頭腦。”他同時表示,除了必要的應用軟體外,其他預裝軟體應允許用戶自由卸載。

  手機中國聯盟秘書長王艷輝表示,如果法院真的判決手機預裝應用必須可卸載,那對手機行業和手機消費者來説都是一場災難,因為世界上沒有哪款智慧手機是完全沒有預裝的,有些預裝應用如果被卸載,手機將無法正常運作,消費售後問題將暴增。他認為,手機預裝軟體的問題,還是應該交給市場來解決,例如有些手機廠商就宣佈自己很少預裝或者不預裝第三方商業軟體,這也是一個競爭優勢。

  手機行業分析師成博則表示,對於手機軟體預裝這樣一個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問題,也可以通過手機廠商之間的行業自律行為加以凈化,例如手機廠商們可以發起簽署關於預裝軟體的公約,對預裝數量、預裝種類、是否可以由用戶自主卸載等作出規定。這種自律會形成正面的示範效應,讓手機企業自發規範自己的預裝行為。

  京華時報記者古曉宇顧夢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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