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9日發佈通知稱,保險資産管理公司通過發行保險資産管理産品募集資金,與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債權收益權轉讓及回購業務,可以協商合理確定還款期限,不得單方強制要求證券公司提前還款。該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