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於2017年取消手機漫遊費
- 發佈時間:2015-07-02 23:30:36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布魯塞爾6月30日電 (記者張曉茹)歐洲議會、歐盟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30日達成一致,擬於2017年6月15日起取消手機漫遊費用。此舉被廣泛視為歐盟推動“單一數字市場”進程的重要舉措。不過,這還需得到歐洲議會全會和歐盟各成員國的批准。
按照新規,使用歐盟各國行動通訊運營商手機服務的用戶在歐盟28個成員國範圍內旅行時,使用通話、短信、數據流量等服務將不會收取額外費用。例如,如果用戶按月訂購了本國行動通訊運營商提供的通信服務套餐,那麼在本國外的歐盟27國旅行時,使用通話、短信、數據流量等服務的收費均將視同在本國一樣。
歐盟強調,將引入保障性措施確保行動通訊運營商能收回成本。新規要求,行動通訊運營商仍可根據“合理使用原則”,避免用戶濫用手機漫遊服務,如用戶認為別國行動通訊運營商提供的價格更為優惠,於是在本國長期使用,或長期需要在他國居住的用戶仍堅持使用本國行動通訊運營商,在這些情況下行動通訊運營商仍可收取一定的漫遊費用。
有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認為,取消漫遊費用或會促使各國行動通訊運營商考慮提高國內的行動通訊服務價格。但歐盟表示,取消手機漫遊費用後,將會鼓勵移動用戶在出國之後增加使用手機的時間,而不像之前那樣為了避免高額漫遊費用關閉手機,因此亦將會促進移動運營商收入增加,運營商不一定需要提高國內通信服務價格。
歐盟在2014年已大幅下調手機漫遊費用,而為了最終取消手機漫遊費用,歐盟還將從2016年4月起採取過渡措施,進一步下調漫遊費用,屆時對漫遊用戶的額外收費不得超過:通話每分鐘0.05歐元,短信每條0.02歐元,流量每兆字節0.05歐元。
此外,歐洲議會、歐盟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三方當天還通過了“開放網際網路規則”(又稱“網路中立原則”),要求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在提供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時,要“一視同仁”地滿足所有用戶的需求,不能區別對待或人為干預。這也是歐盟首次發佈此類規定。不過歐盟仍強調,在應對網路攻擊或避免通信擁擠等特殊情況時,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仍有權採取流量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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