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法專家就意見稿提出10大問題
- 發佈時間:2015-06-30 14:33:12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環境稅是否專門用於環境治理?是一般公共預算還是政府性基金預算?”
“排污課稅的標準到底如何設定?要達到什麼樣的水準才能起到保護環境的作用?目前的治污成本是多少?”
“省級政府在法律規定的標準之外,加重稅率,或者擴大徵稅範圍,依據稅收法定主義,應該報國務院備案還是報全國人大審批?”
……
圍繞意見稿,熊偉教授連續提出10個方面的問題。他認為,這些問題都需要在法律中予以解決或説明。
比如,企業所得稅等其他普通稅收都是一般目的稅,可以不提這個錢怎麼花,由財政收支劃分法或預演算法處理,但環境稅非常特殊,是特定目的稅,環境保護稅是否專門用於環境治理,有必要在開徵時就給納稅人、地方政府和公眾一個承諾。
還有,環境保護稅的徵收標準是怎麼計算出來的?能否達到污染成本內在化的目的?沒有人做過論證或講解。鋻於近年來環保形勢的惡化,固體廢棄物和噪聲污染繼續沿用1988年出臺、2003年修訂的排污費標準,依據是什麼?
再則,環境稅既然以促進環境保護為目的,對污染物排放濃度低於標準50%以上的,為什麼不規定永久性減半徵稅,而只是授權省政府在一定期限內減稅?對建築工地按面積定額徵收是否能體現環保激勵?固體廢棄物能綜合迴圈利用的,為什麼還要徵稅?(嚴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