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市場安全標識混亂不堪
- 發佈時間:2015-06-23 15:31:53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雖然國家早就出臺了服裝品質國家標準,但是市場上服裝産品的標識仍十分混亂,很多消費者對如何利用産品標示資訊正確選購服裝、保障自身安全也並不清楚。
紡織産品在印染、後期處理時,都會添加染料、助劑等,當這些化學試劑在紡織品上殘留的劑量達到一定程度時,就會對人體的皮膚、器官等造成嚴重危害。因此,為確保紡織産品在生産、流通、消費過程中對人體健康無害,國家有關部門就制定了《國家紡織産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並且不斷更新完善內容。在最新版《國家紡織産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中,紡織産品按最終用途分為3種:嬰幼兒紡織産品、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産品、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産品,分別對應“A”、“B”、“C”三類。標準還要求,嬰幼兒紡織産品必須在使用説明上標明‘嬰幼兒用品’字樣。其他産品應在使用説明上標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類別,例如A類、B類或C類。産品按件標注一種類別。不符合該標準的紡織産品,禁止生産、銷售和進口。
近日,記者走訪北京市多家服裝商場,發現一些服裝品牌的産品在安全標準標識上十分混亂,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品牌。在北京朝陽區東星時尚廣場三層的某品牌女裝店內,記者發現一件連衣裙的産品標識上“標準”一項寫的是“GB18401-2003B類”,也就是説,按照産品標識上的資訊,這件連衣裙所依據的安全技術標準是已經被淘汰舊版本。隨後,記者又在某品牌運動服裝店內發現一條七分衛褲的標識上也只寫著“GB18401B類”,不知道産品執行的是舊版本標準還是新版本標準。對於記者的疑惑,銷售人員也表示不清楚。
對於服裝品質國家標準,許多消費者並不了解,“我買衣服,最注重的是款式、材質、價格。服裝品質安全標準,我們普通消費者不太了解。大商場裏賣的,品質應該沒問題。”一位消費者王女士説。“沒有破損、不會掉色、不會縮水,我覺得這件衣服的品質就是合格的。其他方面,我們也沒法檢測。”消費者于女士説。“我知道B類是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産品,C類是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産品,但具體的標準號就不清楚了。”消費者楊先生説。
“産品標識不規範肯定是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要求的。”國家纖紡質檢中心纖檢專家孔麗萍説,“最新版《國家紡織産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是強制性標準,上面的條款都是必須執行的。”但孔麗萍也表示,不能由“標識不規範”直接得出“産品不安全”的結論。最新版《國家紡織産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對紡織産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都要有明確要求,必須經過專業檢測才能確定産品是否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