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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外機場免稅店代購捲煙賣國內 浙江六名微商獲刑

  • 發佈時間:2015-06-19 17:1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麗水6月19日電(記者 胡豐盛)時下,朋友圈裏開微店賺錢是很多人在做的事,然而,由於缺乏監管,這也成了某些人士非法牟利的渠道。近日,利用微信代購國外機場免稅店捲煙的龔某、周某等6人被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至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不等,並處罰金15萬元至2萬元不等的刑罰。

  現年31歲的周某,是上海某國際旅行社的導遊,由於工作原因,周某時常要帶團去日本、南韓等地,身邊的朋友時常會請他幫忙代購日韓的化粧品,於是,頭腦靈活的周某利用微信兼職做起了國外化粧品的代購生意。

  然而,也許是由於競爭比較激烈,周某的化粧品代購生意一直不溫不火。

  2014年5月的一天,一個客戶在微信上詢問周某能否大量購買到國外機場免稅店“七星”、“KOLL”等品牌的捲煙,正愁生意沒起色的周某馬上接下了這單生意,利用帶旅遊團到日本的機會,在機場免稅店購買大量捲煙,帶回國銷售。

  做成這一單生意後,周某受到啟發,認為代購捲煙更有市場,從此他便專心做代購國外機場免稅店捲煙的生意,僅2014年5月至9月間,其交易金額就達50萬多元,獲利5萬多元。

  無獨有偶,在上海浦東機場候機樓餐飲公司上班的龔某,也發現了代購國外機場免稅店捲煙的商機。

  她利用在機場工作的便利,托機場工作人員、旅行社領隊等人幫忙在國外機場免稅店內購買“萬寶路”、“七星”等品牌的捲煙帶入國內,而後在微信上銷售,2014年5月至7月間,交易金額就達10萬元,非法獲利5000余元。

  周某和龔某的客戶幾乎遍佈全國。

  據法院調查,浙江的葉某、黑龍江的韓某和鄭某、廣東的王某等人,均是周某和龔某的客戶,四人從周某、龔某以及其他人處購買大量捲煙然後轉售獲利,交易金額總計達284萬元。

  法院審理經認為,被告人周某、龔某等6人,違反《煙草專賣法》的規定,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在未取得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煙草專賣批發或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分別非法經營煙草專賣製品捲煙,擾亂市場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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