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籠統的“15年過渡期”
- 發佈時間:2015-06-19 14:32:06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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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説法稱,2001年中國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WTO),中國向世貿組織申請了15年的保護期,用這15年的時間來調整中國的經濟結構,過渡期今年7月1日到期。
事實上,中國加入WTO之後,並不存在一個籠統的適用所有義務承諾的“過渡期”概念或者時點。實際情況是依據各産業、各商品或服務部門在談判後確定的具體承諾來確定過渡期安排。根據協定書,中國自加入WTO當天起,就必須開始履行進口商品降低關稅的義務,並在2004年前基本履行完畢,極少數商品可以寬限至2010年。2011年12月7日,國務院新聞辦發佈《中國的對外貿易》白皮書指出,截至2010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所有承諾全部履行完畢。
(馬漢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