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審查結果(2015年第五批)的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6-17 15:29:36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原國家環保總局令第26號)的有關規定,我部對申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以下簡稱資質)的相關機構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結果(2015年第五批)公告如下:
一、批准吉林省廣信工程技術諮詢有限公司等5家機構乙級資質。
二、批准深圳市福田區環境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資質中的評價範圍調整。
三、批准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北電力設計院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機構資質證書中的機構名稱變更。
四、批准天津鶴林眾匯環保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等6家機構資質延續。
五、批准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所等16家機構資質證書中的法定代表人或住所變更。
六、不予批准商洛市良策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機構資質相關申請,其中登出營口瑞豐環保服務有限公司資質。
上述審查結果的相關情況詳見附件。請第一至五項中的機構于60日內到我部行政審批大廳(聯繫人:朱美,電話010-66556045,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郵編:100035)領取資質證書,第二至五項中的機構應在領取資質證書時攜帶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第六項中的營口瑞豐環保服務有限公司應于30日內將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交(寄)回我部行政審批大廳。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上述第二至第五項中的機構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其縮印件同時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項中的機構不服本公告決定的,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不予批准資質延續的機構在原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已承擔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已經審批部門受理的,可繼續完成。
附件:1.批准情況
2.不予批准情況
環境保護部
2015年6月1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5年6月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