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金融公司擴圍增強消費拉動力
- 發佈時間:2015-06-16 09:40:17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6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由16個城市推擴至全國,並放開市場準入,增強消費對經濟拉動力。
消費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消費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個人耐用消費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車)貸款及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等;貸款對象為有穩定收入的中低端個人客戶,包括年輕人群、年輕家庭及需家用電器等消費品更新換代的家庭。
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從2010年首批在北京、上海和成都等3個城市到後來擴圍到廣州、杭州、瀋陽、南京等16個城市,再到今天全國推廣,力度越來越大,開放程度也越來越高。它反映了這項金融改革在當前經濟下滑形勢下的現實緊迫性和必要性。首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和生産價格指數(PPI)一年多來連續下降,説明城鄉居民消費意願持續低迷。此時將消費金融公司推廣到全國,具有一定刺激消費拉升內需作用。通過設立消費金融公司促進個人消費信貸增長,從而推動製造商和零售商産銷量增長,並帶動相關産業需求。其次,從全國試點情況看,消費金融公司在刺激城鎮居民金融消費需求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在防範化解風險方面也積累了經驗,為全國推廣試點奠定了基礎。據相關資料,截至2012年10月底,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4個試點消費金融公司資産總額達40.16億元,貸款餘額為37.09億元,客戶總戶數達19萬多人。3個試點消費金融公司運作平穩,業務規模穩步擴大,盈利能力逐步提高。再其次,隨著央行徵信及民間徵信逐步放開,社會信用體系不斷完善,為推廣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創造了有利條件。最後,目前個人消費金融服務仍處於薄弱環境,居民消費金融需求得不到完全滿足。據資料顯示,我國目前從事消費信貸服務的只有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兩類機構,消費貸款佔貸款總額比例不到12%,且消費信貸業務品種較少,主要以住房按揭貸款、汽車貸款和信用卡業務為主。以耐用消費品為對象的無擔保無抵押小額消費信貸只有個別商業銀行和擔保公司辦理過,且這類信貸一般規模小、手續繁瑣、專業化程度低、效率不高,不被居民看好。這種消費金融現實,為消費金融公司向全國推廣提供了廣闊的生存空間。
尤為重要的是,消費金融公司向全國推廣,更是金融改革向縱深推進的需要。中國銀行業向民資開放的閘門已打開,銀行業混改也即將上演,惟有將民間資本大量引入銀行領域,才能不斷完善金融服務手段和提高金融服務品質,將銀行利率管理、業務經營等全面推向市場化,為中國銀行全面轉型積累能量。而這次消費金融公司擴圍,更為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提供了便捷通道;同時,隨著民間資本進入消費金融公司,可彌補原有銀行業更多服務不足,有效提高銀行經營競爭能力,使金融業整體經營行為更加規範,有利於推進普惠金融,為刺激內需提供不竭動力。
不過,要確保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推廣健康有序發展,併發揮更大提振內需作用,需解決三個現實問題:一是解決註冊資本金過高問題。目前3億元註冊資本要求,使很多城市難以企及準入門檻;資本金要求應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狀況制定“有所區別”的標準,以利全國順利推開試點。二是解決金融監管問題。各地要確保監管優先和監管到位,加緊制定監管實施細則,防止一些機構借消費金融公司之名演變成吸收存款、開展同質化業務競爭、偏離經營宗旨的銀行機構,防止其蛻變成高利貸公司。三是解決社會徵信體系缺陷問題。儘快打破目前我國徵信市場分割殘缺現狀,構築社會統一個人徵信平臺,為消費金融公司發展消除資訊不對接困擾。
(作者單位:湖南省懷化市銀行監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