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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銀行銀谷賣理財被監管“打臉”

  • 發佈時間:2015-06-12 10:05: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網際網路金融火爆,P2P平臺數量已達到數千家,在激烈的競爭下,壯聲勢、博眼球的做法屢見不鮮。但也有P2P平臺玩大了被監管層“打臉”,北京銀監局昨日就發佈了銀谷銀行虛假資訊的風險提示。

  北京銀監局表示,近期有單位、個人以“銀谷銀行”的名義在京從事經營活動,在廣告材料中使用“銀谷銀行”的標識。北京銀監局從未批准設立“銀谷銀行”,也從未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頒發過含有“銀谷銀行”字樣的金融許可證。北京銀監局同時提醒廣大市民高度警惕並注意防範類似的虛假資訊,發現有關單位或個人涉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或向主管機關反映,謹防因上當受騙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銀谷銀行的公司名稱確實已經通過國家工商總局的核準,全稱為“銀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核準日期為3月9日。據了解,銀谷銀行是由銀谷財富(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銀谷普惠資訊諮詢(北京)有限公司和銀谷普誠征信(北京)有限公司聯合發起成立。其中銀谷財富是一家線下P2P公司,在多地設有分公司。

  事實上,在2013年監管層啟動民營銀行試點時,也曾出現過眾多企業“自封”銀行的情形,例如企鵝銀行、中聯銀行、國盈銀行、互眾銀行等等,涉及企業達到百餘家。但僅有國家工商總局的批准並不意味著一家新銀行的開業。

  根據規定,一家新成立的民營銀行必須經過銀監會的審批,否則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也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

  不過,在國家工商總局批准銀谷銀行的名稱之後,北京商報記者發現,一些疑似銀谷財富的工作人員在微網志等渠道以銀谷銀行的名義進行理財産品推銷,包括月月盈、雙月豐、任逍遙、東方紅等。期限在1-24個月,過往平均收益率8%-14.6%不等。其展示的宣傳單頁也著重體現了“銀谷銀行佈局P2P全産業鏈”、“做中國民營銀行第一品牌”、“10億註冊資金築建銀谷銀行安全堡壘”等字樣。

  昨日,記者就此事諮詢銀谷財富客服,其表示,銀谷銀行正在籌建中,月月盈、雙月豐、任逍遙、東方紅均屬於銀谷財富的P2P産品。

  對於北京銀監局的風險提示,銀谷財富官網昨日發佈聲明,銀谷銀行名稱已獲得國家工商總局的預先核準。但沒有對銀監局指出的“有單位、個人以‘銀谷銀行’的名義在京從事經營活動,在廣告材料中使用‘銀谷銀行’的標識”一事進行説明。

  在激烈的角逐下,P2P過度包裝反被打臉的例子屢見不鮮。此前,P2P平臺贏多多就聲稱辦公地點設在銀監會,銀監會緊急辟謠。原來,銀監會所在大樓是U字形結構,南面是銀監會大樓,北邊是保監會大樓,連接銀監會和保監會中間的大樓,名叫鑫茂大廈,本來就是可以對外出租的寫字樓。隨後,投哪網也上演了一場鬧劇,該網站表示將與招商銀行推出聯名卡。但招行相關負責人立即澄清,“雙方沒有聯名卡這個合作,他們只是我們的代發客戶,他們的工資卡是招行的”。

  業內人士認為,P2P的過度炒作令市場浮躁,在網際網路的金融熱潮下,P2P發展須保持謹慎。網貸之家首席研究官馬駿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P2P平臺急於打開市場,而銀行的公信力很強,以銀行名義進行推廣是想給自己增信。但P2P産品與銀行理財産品完全屬於兩種類型,風險也截然不同。

  抱財網COO邊明表示,P2P行業存在過度炒作,這不是一個好的現象,對於P2P平臺應該更多地把握金融本質,把業務模式與生態體系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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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成非法集資重災區

  北京商報訊(記者 馬元月 岳品瑜)北京非法集資處於高發頻發態勢。北京市金融局昨日通報的資訊顯示,今年前5個月全市新發非法集資案件51件,涉案金額33億元,涉及投資人2900余人,新發案件數與2014年同期相比增長64.5%。其中,P2P網貸類、投資理財類案件等呈爆發態勢。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視員沈鴻介紹,不法分子通常在北京註冊企業,在全國實施非法集資活動。截至2015年4月底,北京市51件跨省案件中38件註冊地在北京,佔比74.5%。

  據統計,2014年新發案件主要集中在朝陽區和西城區,其中朝陽區58件,佔比65%;西城區8件,佔比9%。如朝陽區華融普銀案涉案金額58億元,西城區中金嘉鈺案涉案金額39億元。

  從案件類型看,當前金融類案件增多,其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類、P2P網貸類、投資理財類案件呈爆發態勢。而犯罪分子利用網際網路等高技術,採取智慧化、網路化手段作案成為新趨勢。

  截至今年4月,北京共有20家P2P網貸問題平臺,包括經營困難、詐騙、跑路等現象;截至目前,北京共立案中歐溫頓、網金寶、融信寶、裏外貸四家P2P類非法集資案件,總計涉案金額約17億元,涉及投資人4230人。

  公安部經偵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犯罪分子往往假借國家、區域、行業發展政策虛構或利用所謂“投資項目”、“理財産品”編造或誇大投資前景,以高利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進行非法集資。近兩年P2P網路借貸機構數量成倍增長,由於缺乏相應法律定位、政策標準和行業規則,市場主體魚龍混雜,非法集資案件大量爆發。

  為了遏制非法集資案件高發的勢頭,沈鴻表示,北京已建立打擊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臺,根據行業收益度、傳播率、合規性、投訴舉報等設置了“冒煙指數”,他透露,今年一季度,平臺監測到400多家風險企業,其中25傢俬募企業、10家第三方理財企業、5家P2P類企業被移交公安機關。(記者 孟凡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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