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工商提醒:企業年報資訊不可馬虎
- 發佈時間:2015-06-02 18:46:5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濟南6月2日電(記者王志)今年是我國企業註冊資本“認繳制”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施行後的第一年。記者從濟南市工商局獲悉,當前正值企業年度報告公示期,但不少實行認繳制的企業在填報企業年度報告的“出資資訊”時存在誤區。工商部門提醒,認繳註冊資本應按照公司章程如期繳付,相關資訊需如實填報,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我國自2014年3月全面啟動商事制度改革,企業註冊資本從“實繳制”改為“認繳制”,絕大多數行業辦理登記業務不再需要驗資報告,降低了準入門檻,激發了大眾創業活力,讓不少缺乏啟動資金的創業者享受到便利。
濟南市工商局日前隨機抽樣調查發現,不少企業在填報股東及出資資訊時,存在隨意填寫和出資沒有按期到位等情況,可能影響企業年報的真實性。
“本來以為按照註冊資本金總額填上就行了,哪知道差點公示了虛假資訊,”一位成立於2014年9月、認繳註冊資本150萬的創業公司負責人介紹,在填報股東及出資資訊時,他想當然地把認繳的150萬元填成“實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寫成年報填報日期,但實際上這筆註冊資本既沒有到位,也沒到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後來在工商人員的提醒下才及時做了更正。
濟南一家開業已有半年的公司負責人黃先生介紹,由於認繳的註冊資本已到了出資期限,而團隊中一位股東中途放棄創業,他沒有填報這名股東的出資情況。工商人員發現了這一情況,提醒他辦理了變更登記手續,才消除了隱患。
濟南市工商局企業註冊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如果股東和股權發生變化,應當先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示即時資訊後,再填報年度報告。在公示資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虛報股東出資資訊需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