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明確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收費標準
- 發佈時間:2015-06-02 15:38:2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6月2日電(記者趙超、安蓓)記者2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為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收費管理,規範註冊收費行為,保障註冊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日前印發通知,明確了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收費標準。
據了解,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費,是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向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申請人收取的註冊受理、審評、現場檢查(醫療器械産品註冊為品質管理體系核查)等費用。
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費標準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制定。兩部門明確,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收取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費標準為: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費=人日費用標準×註冊所需人數×註冊所需天數。人日費用標準,按不高於2400元/人·天執行。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收取的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費的收費標準,由省級價格、財政部門參照相關規定制定。
兩部門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根據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所需人數、天數及收費項目,分類核定收費標準,並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通過門戶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示。各級價格、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