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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角力開搶“海淘”商標 是否為通用名惹爭議

  • 發佈時間:2015-06-02 08:00:00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潘福達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潘福達

  自2014年“雙十一”商標被阿裏註冊,引得電商一片纏鬥之後,又有一個電商熱詞被阿裏“承包”了——“海淘”。昨日據商標專家披露,“海淘”這個商標也已被阿裏奪下,且初審通過進入公示期。跨境電商領域的巨頭已經殺得不可開交,商標的搶先註冊讓其他跨境電商的處境步步驚心。

  最新商標公告現“海淘”

  海外代購日益火熱,跨境電商已然成為一個單獨的細分行業。各家電商巨頭砸重金佈局,更有眾多關注于跨界電商的新興創業公司頻頻獲得大手筆風險投資支援。“海淘”當仁不讓地成了近兩年最流行的商業模式之一。

  在國家工商總局5月20日的商標公告中,出現了阿里巴巴第35、16、9類三個“海淘”商標的初審公告,如果在今年8月20日之前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將予以核準註冊。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一旦商標予以核準註冊,商標註冊人對其已註冊商標在法域內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同時排除他人在核準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或者易産生混淆誤認的近似商標。

  也就是説,如果阿里巴巴的商標通過核準,其他跨境電商無法在網際網路廣告、宣傳海報中使用“海淘”二字。這對於市場行情日漸火爆的跨境電商無疑是個巨大的衝擊。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佈的《2014年度中國電子商務市場數據監測報告》顯示,2014年,我國跨境電商交易規模為4.2萬億元,同比增長33.3%。

  記者在工商總局的網站上搜索“海淘”,發現阿里巴巴有9條關於“海淘”的註冊資訊。點擊第9類和第16類,顯示商標註冊申請於2013年3月13日,並於2014年4月11日完成初步審定,目前是“異議申請”狀態;第35類申請時間也為2013年,目前狀態為等待“駁回復審”,暫時都沒有註冊成功。

  據透露,目前已有競爭對手提出異議。

  是否為通用名稱惹爭議

  對此,阿里巴巴方面表示“媒體報道與事實不符,不予回應”。不過消息人士稱,由於阿裏的“一淘”、“快樂淘寶”等涉及海淘業務,早在2013年已申請註冊海淘商標,而當時海淘並未成為熱點,並不存在個別媒體解讀的“搶注”等角度。

  去年,阿裏曾因搶注“雙十一”在電商界掀起巨瀾。與之類似,“海淘”一詞又能否被註冊為商標?“商標註冊中有保護‘申請在先’的原則。”北京百世福達智慧財産權公司總經理王浩説,根據《商標法》第11條,僅以本商品或服務通用名稱作為商標的不得註冊。不過“海淘”一詞是人們對近兩年興起的海外網購的稱呼。這種流行詞彙,是申請人獨創還是行業通用名稱,在認識上看法各異,較難判斷。

  資深商標專家徐清認為,“海淘”是當下極具爆發力的國民消費模式代名詞,商標在進入初審公告以後,其可註冊性已經存在挑戰。

  能否註冊成功看證據

  “他人如果在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異議,阿裏的商標將暫時不能獲得註冊,商標局在審理異議人提交的理由和證據,以及阿裏的答辯理由和證據後做出決定,這通常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時間。”王浩告訴記者,如果決定予以註冊,將會給阿裏頒發商標註冊證,如果決定不予註冊,阿裏可以申請復審,對復審裁定不服還可以在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提出訴訟,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阿裏能否成功註冊“海淘”商標,目前尚不能確定,其競爭對手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海淘是通用名稱”,而申請人阿裏也需要提供證據證明“海淘”是自己獨創的商標,通過使用,已經具備顯著性,並在消費者中建立了對應關係。屆時,證據的證明力將決定“海淘”商標能否被阿裏成功註冊。

  王浩看來,阿裏申請“雙十一”“海淘”商標,反映了國內網際網路公司保護智慧財産權意識的進步,“過去可能大家覺得商品上印著的‘××牌’才是商標,事實上使用在産品上的任何標識,無論是文字、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還是顏色組合和聲音等,只要符合《商標法》的規定,就都可以是商標,像是‘李寧’這樣的人名、‘555’這樣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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