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位素餐的官員獨董不要也罷 轉變政府職能
- 發佈時間:2015-05-21 07:22:02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報道,自2013年中組部下發被稱為18號文的《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後,上市公司官員獨董掀起“離職潮”。截止到5月18日,在市值排前100名的上市公司中,目前只有22位政府退休官員任獨立董事。相當一部分獨董曾任職于其公司所在行業或省市的重要部門領導崗位。
不少網民指出,上市公司偏愛官員獨董,無外乎看上其人脈和資源。退休官員擔任獨董發揮餘熱,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從這個意義上講,上市公司官員獨董在文件的約束下出現“離職潮”是一件好事,有利於完善獨董群體結構。不過,究其根本,還是要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重塑政商關係。
偏愛官員為哪般
網民“王才忠”説,政商邊界模糊背景下,一些官員與商人建立某種交換關係,已不是什麼新鮮事。部分官員把公權當成個人恩惠,為某些企業“發展”大開方便之門,也是為以後的獨董生涯埋下伏筆。一些企業主事先與官員達成默契,在職時送錢送物風險太大;那麼,在官員辭職或退休後兌現承諾,投桃報李,腐敗就這樣靜悄悄地上演。
網民“吳點墨”説,領導幹部在企業擔任獨董,存在諸多隱患。首先,“亦官亦商”是滋生公權私用的“土壤”。俗話説:“拿人手短、吃人嘴短。”領導幹部“人在企營”,必然會為企業效犬馬之勞。若是放任自流,必然會陷入公權私用、權力尋租的泥潭。長此以往,既會讓離職的領導幹部身敗名裂、晚節不保,又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誘使企業走上畸形發展之路。
謝幕值得稱道
根據18號文規定,按規定經批准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幹部,兼職不得超過1個;所兼任職務實行任期制的,任期屆滿擬連任必須重新審批或備案,連任不超過兩屆;兼職的任職年齡界限為70周歲。
網民“劇錦文”説,中央之所以制定如此嚴格的規定,根本目的是重新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通過限制官員在公司任職獨董,使官員在不受利益集團的干擾下制定出更公允的政策,也迫使企業的眼睛更關注市場而不是盯在政府身上。
還有網民認為,限制官員在公司任職獨董,把獨董的位置讓給那些真正獨立的專業人士,從而在制度上保證獨董切實發揮其監督職能,顯然有助於在我國逐步建立起真正的獨立董事制度。官員獨董謝幕值得稱道。
轉變政府職能
網民“匡賢明”説,官員獨董沒有發揮其作用,甚至成為“權力期權”的工具,根子在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重要表現是官員獨董制度執行不規範。因此,要發揮官員獨董的專業和閱歷優勢,關鍵在於推進政府轉型,在於進一步加大政府減政放權的力度,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網民“鄭唯凡”説,企業要遵循正常的市場秩序,公平競爭,使公司發揮最大效益,不要尋求官員余威的僥倖心理;政府機關要嚴打擾亂市場的行為,清理不合理的體制機制,終結權力任性。(記者 陳偉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