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新政”執行難北京等地近半年仍未落實
- 發佈時間:2015-05-14 09:03: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5月14日電 (賈興鵬)“新政都下發快半年了,為什麼提取公積金還需要提供發票呢?”日前,北京的周女士在以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時候,仍然遭遇了提取難的問題。
人民財經了解到,自今年1月住建部下發《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後,快半年時間,北京等多地公積金管理中心仍未出臺新規,公積金“提取新政”遭遇執行難的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汪利娜認為,公積金管理體制和利益驅動等多因素導致執行難,公積金改革還任重道遠。
住建部出新規 提取公積金不需發票
半年前,北京的周女士以租房的條件提取自己賬戶中的公積金,但因為提取條件繁瑣,並且需要她提供租房發票,最終她以放棄告終。“提取1萬元,就要交500元的稅。”
今年1月,住建部聯合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通知表示,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提高提取審核效率。通知還明確指出,提取公積金無需租房發票,僅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産的證明即可。
人民財經記者了解到,北京對房屋出租統一徵收5%的綜合稅率,意味著每月2000的房租,需要繳100元的稅。在租房市場不完善的今天,這部分稅費基本都由租客承擔,因此,提取公積金的很多人,都望“發票”而卻步。
周女士看到消息後喜出望外,但當她去辦理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時候,卻被告知依然需要她提供租房發票、租房合同及養老保險證明。“住建部的提取新政都出臺半年了,為什麼北京還沒實行呢?”周女士很是疑惑。
新政出臺半年依然落地難
住建部新政通知下發半年來,究竟在地方落實得如何?對此,人民財經致電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北京確實還沒有實行新的公積金提取新規,對於具體實施時間,對方也表示不清楚。人民財經調查發現,不只是北京的新規沒有落實,在記者致電廣州、天津、重慶等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時,依然得到“未實行公積金提取新規”的回復。
而在記者致電的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僅有上海和成都已經開始實行住建部下發的新規,即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提取公積金不再需要提供租房發票。
其實不僅是提取新政難落實,去年住建部、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佈的公積金異地互認、異地貸款等新政執行起來也並不順利。今年3月,住建部部長陳政高在全國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各地要進一步採取公積金跨省、跨市異地支取使用的措施,使住房公積金在支援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方面發揮更大作用。人民財經記者了解到,這些新政,紛紛遭遇落地難的問題。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汪利娜認為,多因素導致公積金新政落地難。首先從各地方公積金管理中心來説,不願意大家把錢取走,“資金是公積金中心賴以生存的基礎,資金存量少了,對公積金中心來説沒有好處,容易遭到利益群體的抵觸。”此外,住建部下發的通知只是指導性意見,對地方公積金管理中心沒有強制性。最後,公積金管理中心屬地化、封閉式管理的機制,讓上面的新政難以在地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