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提國管公積金需提供“養老保險”
- 發佈時間:2015-05-14 08:43: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新員工提國管公積金 需提供“養老保險”
新京報訊 (記者 馬力)國管局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昨日發佈《關於轉入新單位不滿一年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新單位不滿一年的職工,如果申請提取公積金,必須提供單位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解釋説,此舉是針對某些單位違規協助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為了防範騙提套取行為的發生,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避免不必要的資金損失。
此次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要求,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新單位不滿一年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新單位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沒有基本養老保險證明的,不予辦理提取。
專家表示,這並非是要增加新員工提取公積金的難度,只是通過養老保險證明來確認該員工確實屬於該單位,而並非是為了提取公積金而套用該單位。
而對於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暫未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範疇的職工,此次仍按原政策提取住房公積金。待統一交納基本養老保險後再按本規定執行。
市管公積金方面,此前在去年6月就已經實施該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新單位不滿一年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提供新單位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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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管公積金提取條件
中央國家機關及在京單位等國管單位的職工繳存的為國管公積金。
記者從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對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購買政策性住房;支付房租;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這幾類情況,都可以申請提取賬戶內的國管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