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再挺小微企業
- 發佈時間:2015-05-07 00:31:01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財政部6日對外發佈通知,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科技部、商務部、工商總局決定,從2015年起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工作,中央財政給予獎勵資金支援。
根據發佈的《關於支援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工作的通知》,中央財政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示範城市獎勵支援,由示範城市統籌使用。
通知強調,示範城市不得將中央財政獎勵資金安排用於基地樓堂館所等基建工程支出,要重點強化對創業創新基地服務能力的支援。這些支援包括對入駐基地的小微企業適當減免經營場地、生産廠房費用等;改進對小微企業的公共服務,並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資訊化手段,促進形成服務平臺互聯互通、資源共用的服務體系;協調落實支援創業就業以及鼓勵創新的相關政策措施等。
通知稱,示範期內,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獎勵總額為9億元,一般城市(含直轄市所屬區、縣)獎勵總額為6億元。示範期為3年,獎勵資金分年撥付。
此外,通知表示,將對示範城市實行績效考核,建立退出機制。對不能按期保質完成示範工作的城市,扣回獎勵資金並責其退出示範;對示範工作完成好、成績突出的城市,按獎勵資金規模10%加大獎勵。
不過,想要成為示範城市並不簡單。五部門將聯合對申請示範的城市進行資格審核,對通過資格審核的城市,組織現場公開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