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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改革將成資源價改“標桿”

  • 發佈時間:2015-04-30 04:14: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資源稅改革將成資源價改“標桿”

  資源稅改革將成為中國資源價格市場化改革的“試金石”,資源稅改革的實施力度以及成效對於整體的資源價格改革應具有極高的參照性,稱之為資源價改的“標桿”恐怕並不為過。

  4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5年5月1日起,將稀土、鎢、鉬資源稅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並按照不增加企業稅負的原則合理確定稅率。同時,進一步清理和規範收費。受此消息影響,昨日有色金屬板塊大漲,山東黃金等多個個股漲停。

  此次稀土資源稅改革的政策指向十分明朗,就是要進一步推進清費立稅,理順資源稅費關係。過去,礦産資源是塊唐僧肉,在其身上聚集著太多的收費黑手,地方政府掄起亂收費的“刀”,致使礦業開採負擔過重。資源稅改革之所以難,其中一大難點,就是要理順礦業領域名目繁多的收費。

  資源稅是以自然資源為徵稅對象的稅種。多年來一直實行從量定額計徵的辦法,表現出諸多局限性,如徵稅額不能隨價格上漲而相應增加,與資源稀缺程度的變化情況不相匹配。同時,收稅之外還有很多不規範的收費。

  資源稅開徵的初衷是為了體現原油、天然氣、煤炭等諸多國有資源的有償使用特徵,與此同時,通過開徵資源稅,國家亦可調節因資源壟斷所形成的級差收入。由於石油、煤炭在我國能源結構中佔據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推進石油、煤炭資源稅改革,將成為撬動我國能源結構調整的重要支點。

  而現實是,自1994年中國開徵資源稅以來的十幾年間,偏低的資源稅率以及從量計徵的稅收方式在擴展地方財源、提振地方經濟等層面發揮明顯作用的同時,卻也埋下了“廉價”資源導致産能擴張衝動與日俱增、資源“稀缺性”觀念日漸淡薄等隱患。

  在過去高增長的年代,資源價格一路攀升,傳統資源稅制在調節資源級差收入方面的功能也變相被削弱,以至於對資源的有效利用形成了制度性障礙。與此同時,資源稅改革也一波三折,只聽樓板響,不見人下樓。

  資源稅改革將成為中國資源價格市場化改革的“試金石”,資源稅改革的實施力度以及成效對於整體的資源價格改革應具有極高的參照性,稱之為資源價改的“標桿”恐怕並不為過。

  此次稀土稅費改革同步進行,是如火如荼的資源稅改革又添一把幹柴烈火,關鍵在執行力,還要兼顧各方利益平衡。從地方政府的訴求看,資源稅帶來的收益增長大概與取消收費的損失相當。為保證財政收入不受影響,地方政府部門在稅率制定上很可能盯上高稅率。如果地方政府持續地實行高稅率,那麼既不能體現資源稅改革的優越性,還會傷及稀土行業的利益,對中央的決策威信也是一個挑戰。

  因此,稀土資源稅改革不可特立獨行,單兵突進,需要平衡各方利益,配套實施中央與地方財權事權改革,推進資源地區經濟轉型,才能使資源稅改革真正落地生根。

  蔡恩澤(晶蘇傳媒首席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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