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在印尼反傾銷案中接連獲勝
- 發佈時間:2015-04-22 15:30:31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印尼反傾銷委員會接連裁定,不對中國生産的聚酯拉伸變形絲、聚酯全拉伸絲徵收反傾銷稅。歷時一年半的印尼對中國聚酯纖維的兩個反傾銷調查案以中國企業連續完勝而結案。
這兩個反傾銷調查案始於2013年7月31日,印尼反傾銷委員會根據兩家印尼生産商的申請對中國大陸、南韓、馬來西亞、台灣生産的聚酯全拉伸絲發起反傾銷調查。2013年8月2日,該委員會又根據這兩家印尼生産商的申請對中國大陸、馬來西亞、台灣、泰國生産的聚酯拉伸變形絲發起反傾銷調查。鋻於涉案國家和涉案企業眾多,印尼調查當局決定採取抽樣程式,這也是印尼反傾銷調查歷史上首次採取抽樣程式。
相關律所主辦律師在立案前已得到了案件預警資訊,並在第一時間通知相關中國廠商。雖然近年來,由於世界貿易組織(WTO)一些發展中成員貿易救濟調查存在缺乏合規性、調查當局自由裁量權濫用等問題,中國企業在針對這些國家反傾銷調查方面的勝訴率較低,但是相關廠商近年來歷經數次反傾銷調查,已經積累了相當豐富的反傾銷應對經驗。他們深知,只有科學合法地應對反傾銷調查,才能維護好自己的市場份額。
兩案的勝訴對於今後應訴印尼反傾銷調查具有重大意義,對我國出口企業應訴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反傾銷調查具有指導意義。
這些中國現代企業管理人和具有貿易法素養的專業律師在來勢洶洶的貿易救濟調查面前臨危不懼,靈活運用《WTO反傾銷協定》和發起國國內法的規定,維護中國企業在國際貿易活動中的合法權益,防止反傾銷連鎖反應的發生,為中國企業樹立了正面的應訴形象,同時也為今後可能發生的貿易救濟調查創造寬鬆的應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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