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子長城撞死遊客續:涉事人將被限制離境
- 發佈時間:2015-04-15 06:52: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加拿大籍女子將被限制離境 法院已啟動限制離境程式相關裁定48小時內做出
4月8日,73歲的黑龍江遊客崔洪芳在慕田峪長城,被加拿大籍女子JULIE FORTIN撞倒致死。警方初步認定係意外事件,不予刑事立案,崔洪芳家屬於前日向懷柔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懷柔法院已立案。昨天,記者從懷柔法院獲悉,法院已經啟動限制該加拿大女子離境的程式。
4月8日,來自黑龍江的女遊客崔洪芳在遊覽慕田峪長城時,被加拿大籍女子JULIEFORTIN撞倒,頭部重重地撞到地上,崔洪芳終因傷勢過重而身亡。事後,崔洪芳的家屬向懷柔警方報案,警方經調查確認,該事件屬於意外事件,不予刑事立案。加拿大女子曾購買4月11日機票欲離開中國,但目前尚未離境。崔洪芳家屬曾擔心該加拿大女子離境,導致無法向她索賠。
4月13日,崔洪芳的家屬向懷柔法院提交民事起訴書,並提出限制加籍肇事女子出境的申請。懷柔法院經審查,認為起訴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決定立案,案件將由懷柔區法院民一庭進行審理。
昨天記者從懷柔法院了解到,這起民事訴訟案件立案後,懷柔法院已啟動限制加拿大女子離境的程式,正在按照流程進行辦理,目前還沒有走完相關流程。懷柔法院在作出限制加拿大女子離境的裁定後,將會及時對外公佈。
>>釋疑
1 法院能否限制加拿大女子離境?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民事訴訟法專家譚秋桂稱,限制外國人離境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根據該法第28條的規定,外國人在我國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涉案的外國人就不能離開中國。本案中,既然崔洪芳一方的家屬已在法院提起訴訟,也提出了限制涉案加拿大女子離境的申請,法院已經立案,那法院就將做出決定或裁定,不準作為被告一方的這名加拿大女子離開中國。
2 如何限制涉案外國人離境?
譚秋桂表示,一般來説,法院在做出決定前,都會和負責出入境管理的公安及邊檢部門進行溝通。法院做出相關決定後,還會向公安和邊檢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公安和邊檢機關來執行。隨後,公安和邊檢機關會啟動邊控措施,這樣就可以確保涉案的這名加拿大女子不離開中國。
3 從啟動到達成限制要多久?
據譚秋桂介紹,在法院啟動對涉案加拿大女子的限制離境程式後,在多長的時限內完成,在法律上尚無明確的規定,但是可以參照目前民事訴訟法裏關於訴訟保全方面的一些規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産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也就是説,參照這一規定,法院在接到限制涉案加拿大女子離境的申請後,必須在48小時內做出相關裁定。裁定做出後,立刻向邊檢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對限制離境裁定交付執行。譚秋桂表示,這是一個可供參考的方案。
4 限制離境的時長有否規定?
譚秋桂表示,該案已經進入到民事訴訟階段,法院做出決定,採取限制加拿大女子離境的措施,有利於案件的進展。
譚秋桂表示,一旦法院作出了限制離境的決定或裁定,直到案件完全了結,涉案的加拿大女子才可以離開中國。而案件完全了結,是指判決生效,並根據判決執行完畢。按照兩審終審制的要求,如果涉案的加拿大女子和崔洪芳家屬中的任何一方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那麼二審判決才是生效判決,將根據二審判決進行執行。只有執行完畢後,才可以離開中國。
5 加拿大女子如何解除限製程序?
譚秋桂表示,在案件完全了結前,如果涉案的加拿大女子繳納了保證金或拿相關財産作擔保,則可以解除限制離境的決定。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