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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村落”擋了誰的路

  • 發佈時間:2015-04-14 02:31:25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來論

  鄭州市上街區峽窩鎮有一個千年曆史的古村落——馬固村。河南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中,馬固村有7處明清民國建築列為不可移動文物。當地拆遷後,只剩下兩處文物建築。峽窩鎮劉姓官員稱,拆遷的時候不知道是文物。

  大規模文物普查和保護的背景下,當地官員還説不知是文物,令人匪夷所思。

  據馬固村村民説,前段時間上面規劃了一條路,正對著馬固大廟,如此一來,這裡的文物就不復存在。“修路為啥不能繞開?”村民的不解之問,也是輿論的疑問所在——“中原第一文物古村落”到底擋了誰的路?

  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顯示,近30年來消失的4萬多處不可移動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毀於各類建設活動。像鎮江“千年糧倉”、青島雙山水塔等文保單位,也在“誤傷”、“偷拆”中,化為一地瓦礫。每處被“誤傷”的文物,背後歸因各異,但無外乎是擋了地方規劃或城建政績的路。

  《文物保護法》雖然明確規定了多方的責任與義務,卻是牙齒不利甚至沒有牙齒。譬如,造成文物滅失、損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的,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罰款。如此處罰力度,在巨大利益誘惑面前,幾乎就是撓癢癢。

  文物毀壞僅僅止步于個案懲處,顯然無力遏制不可移動文物消失的速度。甚至於,再嚴厲地批評地方政府的短視與急功近利,根據既往經驗,似乎也意義寥寥。當務之急,需要有關部門加快制度設計,改進文物保護的監督與問責機制。

  □燕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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