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籃球球星喬丹訴喬丹體育商標侵權案在京二審
- 發佈時間:2015-04-13 17:5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北京4月13日電 (記者 于立霄)美國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請求撤銷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QIAODAN”系列商標爭議案13日在北京市高級法院進行二審。是否侵犯了邁克爾·喬丹的姓名權與肖像權成為法庭爭議的焦點。
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位於中國福建省晉江市,是國內知名的體育用品公司。2000年以來,該公司在服裝、鞋、書包等多個商品上註冊了“QIAODAN”、“僑丹”、“橋丹”、“喬丹王”等多個商標。
美國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認為,喬丹公司註冊的“QIAODAN”、“僑丹”等商標,侵犯其姓名權、肖像權,具有不良影響;但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維持這些商標的註冊。邁克爾·喬丹不服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訴訟。一中院駁回了邁克爾·喬丹的訴訟請求。其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市高院,請求撤銷原審判決和被訴裁定。
在當天的庭審現場,“喬丹”與邁克爾·喬丹有沒有關聯成為激烈辯論的焦點。美國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的代理律師認為,該公司在註冊之前就熟知邁克爾·喬丹具有廣泛知名度,卻將相關標識申請註冊為商標,依賴其姓名佔領市場,從中獲得不正當利益,造成公眾誤認為邁克爾·喬丹是該公司的代言人,損害了其個人利益,構成姓名侵權。
喬丹公司的代理律師反駁道:“喬丹”與邁克爾·喬丹之間不存在必然、唯一的對應關係,“喬丹”是公眾領域的普通名詞,是中文常用漢字。此前邁克爾·喬丹也從未將“喬丹”註冊為商標,不能壟斷“喬丹”名稱。公司歷經20餘年經營,設有6000余家品牌專賣店,年産值數十億元人民幣,已成為國內知名民營企業。
邁克爾·喬丹的代理律師向法庭出示一張該公司註冊的圖案,即運動員飛身扣球的剪影。律師稱,經過比對,這張剪影無論是扣球動作,還是人物輪廓都與邁克爾·喬丹非常相似,因此認定該公司侵犯了邁克爾·喬丹的肖像權。
該公司的代理律師予以否認,稱剪影的運球動作是籃球中的常規動作,公司註冊的圖案與實際照片不完全一樣,剪影沒有人物的容貌特徵,因此不構成肖像侵權。
此案當天沒有判決,將擇日進行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