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將礦權交易置於“無影燈”下
- 發佈時間:2015-04-13 17:29:34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針對近年來礦産資源出讓領域不斷出現腐敗案件的情況,四川省將改革措施瞄準妨礙礦業權公正交易的制度缺陷,通過上收探礦權交易組織權等措施,從根本上堵住為特定企業或個人“量身訂制”礦業權的廉政風險源頭。
石棉縣興中鑫礦業有限公司的黃培軍長期和礦打交道,多年來數次從政府手裏購買探礦權。今年初,黃培軍相中了位於石棉縣新棉鎮的一宗地熱普查探礦權,但讓他感到詫異的是,競價交易沒有在當地進行,而是移到了四川省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實際上,實行探礦權集中進場交易,正是四川改革探礦權出讓的核心環節。據了解,以前探礦權取得方式主要有申請在先、協議出讓和招標買賣掛牌3種。而在“招拍挂”程式中,儘管探礦權的出讓方是國土資源部和省國土資源廳兩級,但交易的具體組織都是委託礦産資源所在地進行,這難免為特殊操作留下空間。
礦權出讓和交易組織相分離的情形儘管有其歷史原因,但礦産資源經濟價值巨大、利益格局複雜,這樣的制度安排帶來不小隱患。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地交易程式不規範統一,不僅容易帶來法律糾紛,一些地方還有可能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為特定企業和個人量身訂制、違規出讓。
為此,四川省在此次改革中嚴格規定,除經有權機關批准可以協議出讓外,所有礦種的探礦權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公開出讓,並實行出讓年限管理。而已申請在先取得的探礦權,也不得申請變更或增加低風險礦種勘查。
同時,四川還統一上收探礦權交易組織權。即包括國土資源部委託在內,凡由國土資源廳審批登記頒證並以“招拍挂”方式出讓的探礦權,一律由原來委託市(州)國土資源局組織交易,轉為委託四川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集中交易。“統一在省上集中交易後,出讓公告必須提前20天在網站和報刊等多渠道公開發佈,並且不得對競買人設置任何門檻。”前述負責人表示,改革之後,國土資源廳將主要精力放在審查市(州)、縣(區)國土資源部門提交的礦業權出讓方案,以杜絕個別地方為企業或個人“量身訂制”。
而要徹底切斷廉政風險的引線,四川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則是另一道防火牆。該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採取的辦法是領導負責、分段管理、專人辦事、一抓到底,用制度管人、按流程辦事。
據了解,該中心修改和固化了礦業權出讓相關文件的形式和內容,用編號代替競買人的真實單位名稱,並對資訊發佈、諮詢報名、現場報價主持等各個工作環節分段獨立操作、簽訂保密承諾,以規範化、標準化的交易制度來排除外部人為干擾因素。
2月13日,黃培軍相中的“石棉縣新棉鎮地熱普查探礦權”進行現場競價。“競爭太激烈了。”黃培軍説,短短十幾分鐘,5家公司輪番舉牌達43次,從起始價83萬元到成交價520萬元,翻了6倍多。
交易環節的公正透明,既是防腐的利器,也是市場活躍的保障。截至目前,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共委託進場出讓探礦權24宗,成交15宗,成交總價3.8億元,平均溢價率達到45%。
據悉,四川下一步還將繼續加強制度改革,打造交易環節“無影燈”,堅決不給礦權出讓“量身訂制”留下空間。(胡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