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佈一批保健品藥品違法廣告
- 發佈時間:2015-04-09 10:48:3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福州4月9日電(記者郭圻)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公佈一批違法發佈的“二品一械”廣告。
食藥監相關負責人表示,涉及的違法行為主要為:藥品廣告違法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保健品廣告利用消費者名義和形象為産品功效作證明等。
藥品違法廣告為:西藏金哈達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金哈達十味乳香丸在福建電視劇頻道違法刊播2次;涿州東樂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火龍金鹽酸氨基葡萄糖顆粒在福建老年報違法刊播1次;內蒙古庫倫蒙藥廠生産的七味葡萄散在福建老年報違法刊播1次。
保健品違法廣告為:雲南祥康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産的祥康牌三七銀杏茶在福建經濟廣播財經961(FM96.1)違法刊播7次;天津市祥康保健用品科貿有限公司生産的祥康酒在福建經濟廣播財經961(FM96.1)違法刊播2次。
醫療器械違法廣告為:山西聖彼德醫療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腰部解壓器在每週文摘有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
食藥監部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藥品、保健食品及醫療器械時,請認真閱讀産品説明書,了解産品的功能主治和功效,並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購買和使用,謹防虛假違法廣告的欺騙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