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職業年金能否不再空賬運作
- 發佈時間:2015-04-08 07:17:11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緩解眼下的財政緊張,以記賬方式把問題留給明天去解決,今天的問題固然沒了,但明天很可能形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4月6日,國辦公佈《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簡稱《辦法》),明確職業年金採用個人賬戶制,單位與個人分別繳納本人繳費工資的8%與4%,全額計入個人賬戶。《辦法》甫出,引起廣泛關注。
《辦法》出臺,是配合今年1月啟動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改革。從實際方案看,職業年金的設計思路基本遵循了企業年金的政策設計。
首先,職業年金實行繳費確定型的個人賬戶積累制,單位與個人繳費均計入個人賬戶,多繳多得。其次,個人賬戶積累的職業年金所有權歸個人,年金提取方式與企業年金基本一致,在退休或出國時可一次性提取、個人死亡時可由他人繼承等。再者,職業年金設立了與企業年金轉移接續的條款,以保證職業年金的轉移不得成個人跳槽的障礙。
問題出在職業年金的積累方式上。《辦法》第六條規定,個人繳費實行實賬積累,但單位的繳費出現了兩種方式。非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實行實賬積累。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繳費根據單位提供的資訊採取記賬方式,每年按國家統一公佈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
這意味著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雖然是個人賬戶積累制,但單位的繳費只是記賬,並按記賬利率計算利息,財政並無資金撥入,一直都在空賬運作。只有到了個人退休時,財政才撥付資金記實。對個人來説,記賬方式有個明顯劣勢:實賬積累的年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雖然有虧有賺,但總體來看,哪怕全投資國債,其收益率也會比同期記賬積累的年金要高。相形之下,記賬方式無法增值,也等於變相剝奪了職工的實際收益。
財政全額供款單位的繳費採用記賬制,肯定是受到各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試圖先空賬運作,緩解眼前壓力。我們可簡單計算財政全額供款單位的繳費負擔:目前機關事業單位中由財政全額供養的主要有兩大機構——政府公務員和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職工。2013年底,公務員約717萬,小學初中的教職工分別為549萬和393萬,三者合計近1660萬。按2013年全國職工養老的平均繳費基數2294元(18634億繳費,24177萬人),財政一年負擔的職業年金單位繳費部分為366億元。
為緩解眼下的財政緊張,以記賬方式把問題留給明天去解決,今天的問題沒了,但明天很可能形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從數字上看,每年366億的繳費壓力,具體到每個省市只有十余億,財政還是擠得出來的。如果記賬十年,積累的繳費義務就要高達4000億了,這時哪怕財政充裕,籌措起這筆錢也不容易。
職工養老的歷史,我們不應忘記。制度轉軌之初,因沒充分估計歷史欠賬的窟窿有多大,致使今天在職職工社保繳費負擔重,社保可持續差。更何況,中國的財政規模佔GDP比重已到歷史高點,我們不能指望明天的財政收支會有更多盈餘。因此,在設計全新的職業年金時,決策者最好還是不要給明天的財政留下窟窿。單位繳費宜全部做實。
□聶日明(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