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檢查223家食品生産企業産品 2企業2批次産品不合格
- 發佈時間:2015-04-08 06:34:22 來源:成都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李霞) 昨日,記者從市食藥監局獲悉,3月對成都223家食品生産加工企業生産的白酒、米麵製品、調味品、冷凍食品、肉製品、糕點、水果製品、豆製品、食用植物油等276批次産品進行監督抽檢。其中,2家企業的2批次産品被判定為不合格。
此次抽檢,除對上述食品的主要品質指標進行檢測外,重點對白酒中增加香味的乙酸乙酯、米麵製品的黃麴霉毒素B1、調味品的氨基酸態氮、冷凍食品及肉製品的致病微生物、糕點的鋁和山梨酸等安全指標進行了檢測。
抽檢結果顯示,我市食品企業生産的白酒、米麵製品、調味品、冷凍食品、肉製品、糕點、水果製品、豆製品、食用植物油等産品品質總體穩定。但2家白酒企業的2批次産品不合格。分別為四川成都市瀘糧酒廠,2013年8月6日生産的清源坊頭曲〔480ml/瓶(酒精度50%)〕,固形物為超標,檢測結果為0.68g/L,國家標準為點0.40g/L;四川蜀國春酒廠,2015年1月11日生産的虎砲泉酒〔100ml/瓶(酒精度38%)〕,酒精度不達標,檢測結果為31.4%,國家標準為37%-39%。
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高級工程師葉梅分析認為:白酒固形物指標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是,生産白酒時所用的水質差或勾兌後貯存時間短,過濾控制不當造成的。白酒酒精度指標不合格的可能原因,除了生産企業檢驗能力不足,包裝封口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之外,不排除企業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充高度酒的可能。
目前,市食藥監局督促相關區(市)縣食藥監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正在對抽檢不合格企業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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