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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墓穴現繳費“到期潮” 到期墓地繳費細則不明確

  • 發佈時間:2015-04-04 14:3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有市民在為親人掃墓時,發現墓園裏張貼了繳費通知,甚至有工作人員在墓地“守株待兔”等待逝者家屬。

  記者了解到,山東、北京、遼寧、重慶、內蒙古等地均出現了墓地20年繳費“到期潮”,至少有數萬墓穴的繳費期已到,面臨續繳問題。

   現象 多地數萬墓穴到期 家屬失聯

  “打電話、貼告示,再不行就安排工作人員蹲守。”瀋陽骨灰入土植樹紀念林經理紀書忠説,墓園有數萬墓穴已經過期,不得不如此尋找“失聯”的家屬,“如果再找不到以後就只能在報紙上發公告了”。

  民政部1992年發佈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經營性公墓的護墓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

  “有些墓地50多年前就有了,聯繫方式早已經變更,有些親屬多年沒來,現在只能維持現狀。”北京八寶山人民公墓新聞發言人倪曉鋒介紹,現在八寶山人民公墓共有6萬多個墓穴,到期和面臨到期的有超過3萬,其中已經完成續租的墓只有六七千。

  北京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透露,北京33家經營性公墓中,面臨到期問題的約有10家。

  記者了解到,近兩年,遼寧省一些城市公墓內已滿20年的墓穴,主動繳費的喪戶不到一成。這使墓園不得不使出渾身解數尋找家屬。青島百齡園等甚至還在其官網上貼出了“催款通知”。

  中國殯葬協會會長戚學森表示,20年是墓穴管理費的收費期限,而不是墓穴租約期限,也就是説,只要雙方有約定,就可以永續租用,只要雙方沒有撤銷合同的意願,單方面是不能停止合同的。

  政策 到期墓地繳費細則不明確

  2012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民政部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繳費到期後的墓穴,群眾申請繼續使用的,公墓經營單位收取的公墓維護管理費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依法納入地方定價目錄,收費標準按公墓維護管理的實際成本及合理利潤核定,具體由各地確定。

  記者調查發現,現行的法律法規對墓地到期怎麼續繳、按什麼價格續繳等細節問題均未明確地規定。目前,全國多數地區處於監管“真空”,個別出臺了的明細規則,在續繳時間、續繳標準上的差別也很大。

  北京市民政局新聞發言人李紅兵表示,由於《殯葬管理條例》和《北京市殯葬管理條例》以及《公墓管理暫行辦法》將進行修訂,新規出臺前,北京墓地第一次續租暫定週期為10年,續租費用目前只按相關標準收取土地租賃費和墓地管理費兩項,“目前收費特別是管理費用明顯偏低,將等相關政策調整後再重新確定標準”。

  探索 平衡墓園、家屬利益 延長墓地繳費週期

  “無主墓並非真正無主,政府應該對其承擔一定的責任。”中國殯葬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喬寬元説,政府應鼓勵社會組織對這些無主墓進行集中保管和統一祭祀,人性化對待這一問題。

  位於北京市通州區的通惠陵園到期無人續租的墓已有1000個左右,陵園主任武俠告訴記者,家屬除了可以選擇繳納500元不到的費用續租10年,還可以免費使用“深埋式生態節地安葬設施”——觀音臺的服務,將逝者骨灰直接輸送至觀音台下,自然分解,回歸大地。

  戚學森説,國家雖然規定了土地的使用期限,但並不等於期限到了就要“易主”。依法獲得土地使用權之後,只要土地使用的性質和獲得批復時是一致的,依然可以按相關規定延續對土地的使用。

  多數受訪者表示,要解決上述問題,不僅需要相關部門儘快出臺到期墓地處理的相關細則,平衡墓園和家屬的利益,探討適當延長墓地繳費週期,還需要大力倡導文明綠色殯葬新風氣,儘量減少土地的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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