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涉稅風險,穩穩地“走出去”
- 發佈時間:2015-04-03 06:29:34 來源:四川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川企出國門常遇三大“暗礁”,稅務部門為其提供解決方案
“走出去”的川企越來越多,但搞懂規則、學會了做國際企業的還不多。昨日,四川啟動稅收護航“走出去”行動,面向企業“問需求、找問題”。對於企業的提問,對於跨境稅收問題,稅務部門提供了解決方案。
□本報記者 陳岩
4月2日,四川啟動稅收護航“走出去”行動。十項措施,專門針對企業在境外投資經營過程中的稅收問題。問答環節,現場的企業家們齊刷刷地舉手,原定的時間不得不延長一倍。
“問題主要涉及跨境涉稅爭端、合同中涉稅風險防範等。看來大家逐漸意識到,要‘走出去’,貫徹實施‘一帶一路’戰略,解決好國際稅收問題是前提條件。”專程來蓉出席政策發佈的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認為,只有減少稅收爭端,降低涉稅風險,“走出去”才走得更穩。
暗礁一:優先徵稅權歸誰應對:投標時將涉稅風險納入
“對於稅收問題,企業往往在‘走出去’前不太關注,‘走出去’後卻不勝其擾。”西南財經大學財稅學院副院長李建軍表示,出國投資“第一道坎”就涉及稅收管轄權,誰有優先徵稅的權力。“如果企業沒有事先搞清這個問題,很可能面臨兩邊繳稅的‘窘境’,甚至導致資金鏈斷裂。”
省國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已與世界主要經濟體簽訂了雙邊互免征收協定,可以有效劃定稅收管轄權。但與我國簽署相關協議的經濟體只佔全世界200多個經濟體中的一半。即使已簽訂的協議,時過境遷也會“漏洞百齣”。
東方電氣集團稅務處處長孫自強舉例,該集團在進入巴基斯坦投資時,兩國的協定是1993年所簽,規定從中國銀行等銀行獲得的貸款可以免稅,但之後建立的國開行等政策性銀行卻不在列,東方電氣在國內所融資金就面臨在巴基斯坦被徵稅,融資成本立刻大幅提升。
省國稅局巡視員祝培洪建議,企業在投標前就要對目的國的稅收情況進行充分了解,諮詢專業稅務人員,將涉稅風險體現在標書之中。“否則將矛盾後置,爆發出來危害更大。”
東方電氣在之後的境外項目中,投標時就將各種可能發生的稅務風險納入,項目進行過程中就沒有發生稅務爭端。
暗礁二:目的國稅收政策不完善應對:編制各國稅法指引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袁仕華表示,東南亞等新興國家是川企“走出去”的重要目的地,而這些國家稅收政策不完善,變化快、解讀空間大,對企業造成困擾。“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們不得不求助當地仲介機構,但這類機構極其匱乏,頗有‘求助無門’的感覺。”
四川省國稅局梳理了“走出去”企業涉及的稅收優惠政策,提出了進一步優化服務的措施;收集和整理了全省境外投資和承包工程最多的15個國家和地區基本稅法、雙邊稅收協定等主要規定,編印了《“走出去”企業稅收專輯》,從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境外所得申報、境外稅收抵免、案例説明等幾個方面,提供全面專業的政策指引和法律支援。
去年,四川省國稅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安排,承擔了建立印度稅收資訊中心的工作任務,直接面向全國稅務機關提供印度稅收法律法規的諮詢查詢服務。今年,國家稅務總局和四川省國稅局還將再次赴印尼開展稅收磋商。若成功,僅東方電氣就可以避免上億元人民幣的損失。
暗礁三:稅務人才極度匱乏應對:為企業提供專業培訓
在境外的經營環境可能前所未有地複雜。比如,通威在越南建廠生産飼料,其管理和技術來自中國,但是原料可能從緬甸等國進口,最終又銷往印尼、馬來西亞。“整個流通環節可能涉及六七個國家,但包括我在內,通威具有專業稅務知識的只有3個人。”袁仕華表示,人才不夠就可能顧此失彼,存在被多重徵稅的風險,更遑論如何合理避稅。
“企業急需培養國際稅務人才。”祝培洪介紹,省國稅局多次舉辦了“走出去”企業稅收政策視頻培訓會議,全省共有697名企業財務人員參加了培訓。會議對跨境稅收政策、稅收協定條款、境外所得申報抵免等政策進行了宣傳解讀和案例講解。“大部分川企在稅收領域還沒學會怎麼做國際企業。”袁仕華介紹,目前跨國大企業中普遍施行的,就是母公司向海外子公司收取品牌費用、專利費用、管理諮詢費用等,這樣海外子公司的部分利潤就轉化成了經營成本,稅基減少,納稅負擔也少了。“川企在這方面根本沒有意識。但是省裏的稅務人員給我們很好的建議,比如對我們在海外的子公司,母公司應該收哪些、收多少、哪些不能收。僅靠我們自己,是很難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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