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重大水利工程建設一律向社會資本開放
- 發佈時間:2015-04-02 12:23:4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發改委4月2日消息,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日前聯合發佈《關於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實施意見》。意見稱,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一律向社會資本開放。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重大水利工程,與政府投資項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不另設附加條件。
意見稱,拓寬社會資本進入領域。除法律、法規、規章特殊規定的情形外,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一律向社會資本開放。只要是社會資本,包括符合條件的各類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以及其他投資、經營主體願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原則上應優先考慮由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鼓勵統籌城鄉供水,實行水源工程、供水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一體化建設運營。
意見合理確定項目參與方式。盤活現有重大水利工程國有資産,選擇一批工程通過股權出讓、委託運營、整合改制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籌得的資金用於新工程建設。對新建項目,要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鼓勵社會資本以特許經營、參股控股等多種形式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其中,綜合水利樞紐、大城市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需按規定由中方控股。對公益性較強、沒有直接收益的河湖堤防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可通過與經營性較強項目組合開發、按流域統一規劃實施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
意見還稱,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重大水利工程,與政府投資項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不另設附加條件。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的重大水利工程,可按協議約定依法轉讓、轉租、抵押其相關權益;徵收、徵用或佔用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給予補償或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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