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禁止開發和限制開發區域面積逾80萬平方公里
- 發佈時間:2015-03-30 15:55:1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拉薩3月30日電(記者張宸 黎華玲)記者30日從西藏自治區環保廳獲悉,西藏禁止開發和限制開發區域面積已超過80萬平方公里,約佔全區國土面積的70%,約佔全國國家禁止開發和限制開發區域面積的1/5。
據介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西藏9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8個國家森林公園、5個國家濕地公園、3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2個國家地質公園被列為國家禁止開發區域。
“中央高度重視西藏的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並將西藏的環境保護提到了戰略地位。”西藏自治區環保廳廳長江白表示,“未來,西藏將投資155億元用於生態安全屏障建設與保護,確保西藏環境持續優異,永遠天藍水清。”
目前,西藏將環境保護看作與社會穩定、安全生産同等重要的三條底線。在經濟總量遠落後於兄弟省份的情況下,西藏禁止了鋼鐵、冶鐵、化工和造紙等高污染産業的發展,提出“決不能引進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項目”,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企業進行了關停和轉産。
據了解,2014年,珠峰雪豹保護中心在珠穆朗瑪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架設的紅外觸發相機首次拍到野生雪豹活動畫面。這顯示西藏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建設成果初現,珠穆朗瑪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持續良好。
西藏地處青藏高原,生態環境良好,同時也極其脆弱,一旦破壞難以恢復。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明確提出將西藏建設成為重要的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目前,西藏將生態環保作為底線、紅線、高壓線,對全區74個縣(市、區)實行環保考核,以嚴厲措施守衛碧水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