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養殖場清糞工藝問題的復函
- 發佈時間:2015-03-27 16:30:27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
你廳《關於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清糞工藝問題的請示》(豫環〔2015〕10號,以下簡稱《請示》)收悉。經研究,函覆如下:
依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643號)、《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範》(HJ497-2009)、《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規範》(NY/T1168-2006)、《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技術規範》(HJ/T81-2001)等法規、標準,結合現場考察情況,我部認為,你廳《請示》中所描述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養殖場所採用的清糞工藝不將清水用於圈舍糞尿日常清理,糞尿産生即依靠重力離開豬舍進入儲存池,大大減少了糞污産生量並實現糞尿及時清理;糞污離開儲存池即進行乾濕分離和無害化並全部實現綜合利用,沒有混合排出。
據此,我部認為,該清糞工藝具備幹清糞工藝基本特徵,符合相關技術規範的要求。
特此函覆。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生態司 孔源
電 話:(010)66556332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