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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路線圖”明確 將分步分類實施

  • 發佈時間:2015-03-25 23:19:16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3月25日電(記者何雨欣、韓潔、申鋮)《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已經黨中央審議通過。實施意見對貫徹落實稅收法定給出了“路線圖”。

  記者也就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採訪了財稅、法律方面的專家。

  全國人大授權仍然有效

  改革開放初期,考慮到稅收制度的建立、完善面臨的錯綜複雜的情況,同時缺少相關經驗,1985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遵循稅收法定原則,審議通過了《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可以制定暫行的規定或者條例的決定》。

  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説,全國人大當時授權,是因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面臨許多不確定的複雜問題,立法機關制定包括稅收在內的有關法律的時機尚不成熟,現在我國改革開放的大格局已定,具體的舉措越來越清晰,也積累了必要的實踐經驗和立法技術,全國人大收回授權已經有了條件,但為保證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要將包括稅收在內的有關暫行條例全部上升為法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個過程,因此,在收回授權立法之前,全國人大1985年對國務院的授權以及國務院依據授權制定的有關暫行條例依然有效。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介紹,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稅收立法,將全部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或者廢止,屆時收回1985年授權,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在此期間,全國人大的授權決定仍然有效;國務院可以根據客觀情況變化和稅制改革需要,依據授權決定和相關稅收條例的規定,對相關稅收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和完善。

  “全國人大的授權現在依然在有效期,是因為現在仍屬於一個過渡期,將所有稅收條例上升為法律並廢止全國人大1985年授權需要一個過程,但期間不能出現稅收真空。”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説。

  與稅制改革相關的稅種適時上升為法律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一系列稅制改革已經處在準備或正在進行的階段,比如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等,這些稅種怎麼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呢?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與稅制改革相關的稅種,將配合稅制改革進程,適時將相關稅收條例上升為法律,並相應廢止有關稅收條例。在具體工作中,有一些稅種的改革涉及面廣、情況複雜,需要進行試點,可以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先對相關稅收條例進行修改,再將條例上升為法律。

  胡怡建認為,目前已經部署的稅制改革,很多調整幅度較大,改革時期缺乏穩定性,所以在改革期間,不宜直接上升為法律,等制度技術成熟後再立法,這樣既保證了改革的深化,也保證了立法的有效,也體現出分步、分類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楊志勇説,國務院修改暫行條例與全國人大立法的大方向是一致的,一定都是開門立法,廣泛聽取意見,體現民意,體現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

  開徵新稅種直接由全國人大制定法律

  根據實施意見,不再出臺新的稅收條例;擬新開徵的稅種,將根據相關工作的進展情況,同步起草相關法律草案,並適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這也意味著開徵的新稅種將直接制定稅收法律,首先要立法的應該是環境保護稅、房地産稅。”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徐孟州説。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説,其他不涉及稅制改革的稅種,可根據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和實際需要,按照積極、穩妥、有序、先易後難的原則,將相關稅收條例逐步上升為法律。

  胡怡建説,如煙葉稅、船舶噸稅、關稅、車輛購置稅等一些稅制相對穩定的稅種,未來一個時期基本不需要進行全面改革的稅種,可以將稅收暫行條例直接上升為法律。

  胡怡建同時建議,對於一些同人民群眾關係非常緊密的稅種,以及爭議較大、分歧較多的稅種也可根據改革的進程應該優先考慮上升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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