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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余戶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 發佈時間:2015-03-24 18:3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北京3月24日電 (記者 杜燕)北京市工商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首次企業即時公示資訊抽查工作,發現1141戶企業存在問題,被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佔抽查企業總數的14.87%。

  北京市工商局今天表示,為進一步督促企業按期如實地公示資訊,引導社會公眾參與企業資訊公示的監督工作,該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首次企業即時公示資訊抽查工作。本次抽查共隨機抽取了7674戶企業,檢查結果已通過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和北京市企業信用資訊網向社會公示。

  該局表示,通過抽查發現1141戶企業存在問題,被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佔抽查企業總數的14.87%。其中,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的636戶,未按時公示即時資訊的28戶,同時具備上述兩種列入情形的477戶。

  在1141戶列入異常名錄的企業中,從地域看:朝陽224戶,豐臺206戶,海淀138戶,石景山116戶,西城110戶,共佔列入總數的69.59%;

  從規模看,1億元以上的計33戶,佔2.89%;1000萬元到1億元的計171戶,佔14.99%;100萬元到1000萬元的計649戶,佔56.88%;100萬元以下的計288戶,佔25.24%;

  從行業看,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277戶,商務服務業228戶,批發業226戶,零售業162戶,文化藝術業95戶,共佔列入總數的86.59%。

  該局表示,年報資訊與即時資訊公示是經營者應盡的法定義務,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應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和北京市企業信用資訊網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企業出資情況、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智慧財産權質押等資訊,應在發生變化後20工作日內,通過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和北京市企業信用資訊網向社會公示。

  該局強調,對未按期公示年報資訊、即時資訊或者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以及通過登記住所無法聯繫的經營者,工商部門將其載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並向社會公示。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實施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的具體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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