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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環保法迎來公益訴訟首案 山東一企業被訴索賠3千萬

  • 發佈時間:2015-03-21 09:4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德州3月21日消息(記者劉華棟 杜希萌 王成林)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新環保法今年開始實施,首次明確了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年初,針對公益訴訟條款的兩高司法解釋出臺,詳細規定了如何進行公益訴訟。

  昨天,環保部主管的環保組織中華環保聯合會向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對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污染大氣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索賠近3000萬元。這也是新環保法實施後第一個針對大氣污染行為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位於德州市區南部,主要生産玻璃産品,市民郭先生家住在晶華集團旁邊幾百米的一個小區,他説,自己搬過來一年多了,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這家廠子裏的大煙囪冒出的濃煙:

  郭先生:每天晚上回到家都能看到就説在樓頂上都能看見濃煙滾滾的,還有刺鼻的氣味,晚上反正不敢開窗戶,有老長時間了,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不知道,反正就回家的時候,一般晚上出來在院子裏遛彎,有的時候煙就在我小區上面飄過。

  郭先生説,由於周圍居民小區比較多,大家曾多次向當地環保部門反映晶華集團的情況,但小區旁邊的這些滾滾濃煙卻從沒有停止過。去年10月,環保部還公開點名批評過包括德州晶華集團,稱其一條玻璃生産線無治理設施,煙氣直排,一條生産線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超標。面對身邊屢禁不止的違法排放,今年年初,居民們將晶華集團投訴到中華環保聯合會, 3月19日,中環聯正式向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對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污染大氣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也成為新環保法實施後第一個針對大氣污染行為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中環聯環境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我們到實地來做了一個調查,調查發現他們反映的問題是屬實的,主要排放的是煙氣,沒有脫硝,脫硫設施也運轉不正常,排放那種黃色的氣體,周邊有很多的小區,周邊的人都不敢開窗戶,意見非常大。我們昨天不是起訴了麼,我們以為他還能收手,剛才在我們出發之前我們又去看了一下,依然還在直排,沒有任何收斂。

  此次訴訟中,中環聯提出要求法院判定德州晶華集團立即停止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增設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在省級及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等五項要求,同時還提出了近3000萬元的索賠要求,包括因超標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損失2040萬元,以及因拒不改正超標排放污染物行為造成的損失780萬元,賠償款項將支付至地方政府財政專戶,用於德州市大氣污染的治理。

  馬勇:對這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對環境造成的損害,因為你要去做損害鑒定是很困難的,這個時候我們就以他沒有上相關的設施,那麼這塊錢等於是他省下來的,這個也是我們諮詢了相關的專家和機構,所以這個費用我們是能算出來的。

  馬勇説,遞交訴狀的過程比較順利,目前正在走相關程式,根據民訴法相關規定,法院在收到訴狀後,要在7個工作日內給出是否受理的答覆:

  馬勇:按照目前的這個法律規定也好,還是司法解釋的規定也好,我們提交的這些證據都能保證這個案件能夠順利的進入這個程式當中去。

  對此,記者隨後根據晶華集團辦公室提供的聯繫方式找到了晶華集團的相關部門,但工作人員以負責人不在為由沒有對訴訟一事作出回應:

  工作人員:他今天出去了,我們有規定這一塊,當然也不好意思透露這一塊。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表示,如果法院最終受理這一案件,無論結果如何,都將對剛剛起步的公益訴訟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王燦:作為公益訴訟現在還不是很普遍,如果這樣一個案子能成功起訴,不管它最終判決如何,我覺得還是有一個示範效果的,可以給其他環保組織提起公益訴訟,起到一個示範作用,這種訴訟要求的賠償,根據一個規則,核算一個賠償額,也是可以的。

  而對於德州晶華集團這種屢禁不改的非法排污行為,王燦發表示,雖然公益訴訟為制止這種侵害公眾利益的行為提供了一條有效路徑,但其絕不應該成為唯一手段:

  王燦:企業反覆明顯的違反規定,當地政府去管了沒有,包括責令關閉,停業關閉,這是部門應該做的,政府應該做的,一般的要對這種違法的用行政的手段還是比較快的,像這種情況下我覺得不能光依靠公益訴訟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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