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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拯救行動,力爭專利全面“甦醒”

  • 發佈時間:2015-03-21 08:29:26  來源:福建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李珂) 專利的價值在於應用。但和全國許多地方一樣,我省高等院校及科研單位的大量專利卻被束之高閣,停留在成果鑒定報告階段,轉化率低下。如何喚醒這些沉睡的資産?前不久,我省出臺《福建省專利運用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5-2017年)》,力促專利技術轉移轉化。

  去年,我省專利申請量和發明授權量均有超過10%的增長率,且這種勢頭已持續多年。“然而,由於高校、科研單位‘重成果、輕專利,重産出、輕運用’的問題較突出,存在大量沉睡的智慧財産權資産。”國家專利技術(福建)展示交易中心主任邱一冰説。

  福州某高校的一位教師一年獲得17個發明專利授權,卻都未具備轉化條件。他坦言,在評定職稱時,一件授權的發明專利評分標準相當於一篇SCI論文,且政府有獎勵,學校又給予1:1的配套獎勵,一年賺個十幾萬元沒問題。他透露,寫專利有技巧,如方法類的發明專利,稍微一改又是一件專利,且保護範圍越小,申請成功的概率越大。

  對此,方案提出,高校、科研單位要安排資金開展專利技術孵化、中試及轉移等工作,建立促進技術成果轉移轉化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將專利技術轉移轉化業績作為教師、科研人員考核的重要依據,通過企業轉化運用1項授權發明專利等同於發表1篇SCI文章,獲得的收入可作為重要工作業績。邱一冰表示,以往不少高校教師只是為完成科研任務、評定職稱而申請專利,不考慮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此辦法實施後將提高專利含金量。

  方案還要求,高等學校、省屬以上科研單位每年轉讓或許可專利給省內5家以上企業,且每項合同金額10萬元以上,即按每項合同金額的20%給予研發和為轉移轉化專利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獎勵。“專利轉讓後的産業化過程中,科技人員仍需投入大量精力,這一政策顯示我省對高校、科研單位專利資助的重點從創造轉向轉化運用。”福州大學科技開發部副主任李立光説。

  根據方案,企業購買高校、科研單位職務專利技術交易額單項達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屬非關聯交易並實施轉化的,按技術交易額的10%給予補助;企業購買技術超過200萬元的,按相關政策規定給予補助。企業發生的專利技術中間試驗費用和二次開發購買的專利權等支出,符合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據悉,我省還將開展推動專利轉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行動,搭建專利轉化公共服務平臺,鼓勵社會力量開展專利轉移仲介服務,並開展加強智慧財産權政銀企合作專項行動,設立小微企業專利權質押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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