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民商銀行獲浙江銀監局批准開業
- 發佈時間:2015-03-20 13:20:1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消息 2015年3月20日,浙江銀監局批准溫州民商銀行開業。此次浙江銀監局的批復內容包括機構名稱、機構住所與營業場所、註冊資本、業務範圍等。其中,機構名稱為溫州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溫州民商銀行”),註冊資本20億元。業務範圍包括吸收人民幣存款;發放人民幣貸款;辦理國內結算以及票據、債券、銀行卡等業務。
溫州民商銀行是一家在溫州市區面向小微企業開展金融業務的銀行業機構,是民營銀行試點政策實施以來浙江省第一家、全國第三家獲准開業的民營銀行。開業後,該行將針對溫州經濟特色、紮根溫州市場,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向小微企業客戶提供優質金融服務,為溫州經濟轉型升級和健康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銀監會今日在官網公佈了批准溫州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的公告,全文如下:
中國銀監會浙江監管局
關於溫州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的批復
浙銀監復〔2015〕142號
溫州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籌備組:
《關於溫州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等事項的請示》(溫民銀籌〔2015〕001號)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以及《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批准溫州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
二、核準機構名稱為:溫州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溫州民商銀行”)。
三、核準機構住所與營業場所為: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市府路525號同人恒玖大廈一至三層。
四、核準註冊資本為20億元人民幣。
五、核準金融業務範圍為:吸收人民幣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人民幣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髮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業務。
六、核準《溫州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並嚴格遵守該章程約定,在溫州市區面向小微企業開展金融業務。
七、核準南存輝、徐志武、翁奕峰、姜捷、余雄平、曹紹國、孫一沿、侯念東董事的任職資格;核準叢培國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核準南存輝董事長的任職資格;核準侯念東行長的任職資格;核準倪朝暉副行長的任職資格;核準程林光、施正會行長助理的任職資格;核準江茜董事會秘書的任職資格;核準袁斌首席資訊官的任職資格。
你籌建工作組應自批復之日起10日內持本批復至我局領取《金融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對外營業。工商、稅務登記等法定程式完成後,應于1個月內向我局報告相關情況。溫州民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開業,未在規定期限內開業的,開業核準文件失效,由我局辦理開業許可登出手續,收回《金融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此復。
中國銀監會浙江監管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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