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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任副總編被控私賣公房稱房産屬自己曾花錢購買

  • 發佈時間:2015-03-20 08:07: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張淑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離任副總編被控私賣公房 稱房産屬自己曾花錢購買

  73歲的經濟科學出版社離任副總編李某,因一套房子被原單位控告詐騙,對方認為該套房子是單位出資買來供職工輪流居住的,而李某則認為房子屬於其個人並將房販賣。昨日上午,李某坐著輪椅出庭為自己辯護。

  海淀檢察院指控稱,1986年4月,為解決單位職工住房困難,經濟科學出版社出資,以時任副總編李某的名義在東城區買了一套房,並由職工輪流居住。1995年8月,李某調離出版社。2007年2月,李某辦了新房産證,並將房子賣了62萬元。

  2012年11月,經濟科學出版社報案。該出版社稱,因當時有規定,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得向私人購買房産,故以李某名字買房而沒有以固定資産入賬。

  庭上,李某辯稱所購房産的1.4萬元,是其所得的編輯費和廣告費,他本人也添了錢,房産也登記在自己名下,所以房子是屬於自己的。因為當年已從單位分有一套兩居室,故將該套房子借給單位同事輪流住,以解決單位難題。

  為證明房子確為單位所有,經濟科學出版社代理人表示,此前,單位曾組織過一次換房,前提是沒有其他住房,李某曾提交過換房申請,其沒有提及該房屋,憑此可以推斷這套房並不是李某自己的。

  李某辯稱,當時單位的換房是以公房換公房,自己用一套兩居室換房,為的是解決愛人上班距離較遠的問題,與個人的這套房産毫無關係。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記者張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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