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鐵逃票罰款五倍 還會和個人誠信掛鉤
- 發佈時間:2015-03-19 14:50:00 來源:錢江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不以規矩,無以成方圓。這句話用在昨天Let's go一位網友貓小咪的親歷故事上,很合適:“在地鐵武林廣場站,出站時看到兩個姑娘,前面一個刷票後,後面的跟著出站逃票了。這是公開逃票,不罰嗎?”
答案在現在來説,確實有點無奈:無論是逃票還是偽造證件,這些不文明行為在杭州地鐵,即使被抓住了,也是批評教育為主,確確實實是不罰的。杭州地鐵開通兩年,至今未開過任何一張罰單。
不過今年開始,這種情況就要改了,因為杭州地鐵也要立法了。目前這項工作已經進入公開徵求意見的最後階段,如果你有好建議,儘快提。
逃票,罰五倍
還可能在個人誠信記錄上留污點
至今未開出過任何一張罰單,其實原因也很簡單:杭州地鐵目前依照的是《杭州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不像上海地鐵等城市已是管理條例,除了明確主管單位應有的處罰許可權,還確定處罰明細。
對於逃票,現有各城市的管理條例差不多都有處罰措施。立法草案中,杭州地鐵也參考《上海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做出修改:乘客要是無票或者持無效票出站,或偽造乘車優惠憑證等行為,乘客不僅要補償一張全程最高單價的地鐵票,杭州地鐵還可以加收五倍的票款。
也就是説,如果你不小心丟了單程票卻強行出站,就要補一張9元單程票,杭州地鐵還有權另外加收你45元票款。
為什麼要加收五倍票款?徵求意見稿列明的修改理由中稱,這是為了打擊逃票行為,維持良好的乘車秩序,將偶發性的越站行為和惡意逃票區別開來。
另外,乘客逃票不僅將付出經濟上的代價,還有可能在個人誠信記錄上烙下記錄。修改草案中提到,乘客有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證件乘車和其他逃票行為的,有關資訊可以納入個人信用資訊系統。
地鐵邊不得“擦邊球”施工
違規者最高罰10萬
從這次修改的草案內容來看,杭州地鐵除了對逃票、個人信用等問題重視外,就地鐵運營管理當中,各個部門的職責也有了進一步的明確。另外,還強化了保護區的概念,明確提出“軌道交通保護區”的概念。
今年杭州市兩會民進的一份集體提案中,也提到了這個軌道交通保護區的概念。這裡有兩個近期的案例:
去年7月,有一個工程,未經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許可,也沒徵得地鐵同意,擅自在地鐵保護區內施工,差點把1號線西興站至濱和路站上行區間隧道打穿。
去年9月,1號線閘弄口——火車東站區間,距離地鐵隧道約5米處發現有單位進行鑽探作業,深度約50米,被及時叫停。該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施工坐標稍有偏差就極有可能對地鐵隧道造成重大傷害。
隨著杭州地鐵的全面鋪開,這種“擦邊球”施工也會越來越多,此次修改特別強調了保護區分為控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
因此在草案中特別指出:在特別保護區內不得進行建設活動。當然現有交通、市政、園林、環衛和人防相關建築、設施的改(擴)建工程,以及與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的連通工程除外。
如果違反,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立即改正,可以處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款。這也是首次將處罰金額下限上調至5萬元。
車廂內吃東西吐痰
暫作勸阻不處罰
還記得去年KK君報道的“杭州地鐵任性大叔”嗎?網曝他在地鐵車廂內吐痰,稱吐了又如何?
這種行為罰不罰呢?要不要重新立法呢?很可惜,對照此次修改草案,暫未改動。如有違反,由運營單位進行勸阻。構成治安管理行為的,才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關於車廂內飲食,一直是爭議最大的焦點。像上海、南京等城市,對於車廂內飲食就做出了規定,先勸阻,如果不聽,可罰款。南京最高可罰100元,上海是50元以上500元以下。
其中在《上海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裏面,像吸煙,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渣,亂扔紙屑等雜物;賣藝、散發宣傳品或者從事銷售活動;乞討、甚至躺臥、收撿廢舊物品等行為,都是規定不允許的,如違反明確由軌道交通企業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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