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半徵稅擴大至20萬元
- 發佈時間:2015-03-19 11:31:13 來源:濟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 記者18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稱,經國務院批准,明確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相關政策。
通知明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去年4月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通知稱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範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擴大到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