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志代表:建立殘疾兒童康復保障機制
- 發佈時間:2015-03-12 20:3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殘聯副理事長、山西省腦癱康復醫院院長、農工黨山西省委副主委郭新志(資料圖)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2日訊(記者 郝紅波 專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優先開展殘疾兒童搶救性治療和康復,對貧困殘疾兒童康復給予補助,研究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殘疾兒童是最弱勢的特殊群體,也是最有康復價值、最具康復希望的群體。”近日, 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殘聯副理事長、山西省腦癱康復醫院院長、農工黨山西省委副主委郭新志在談到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保障機制的建議時表示。
郭新志代表對中國經濟網記者介紹,臨床實踐證明,0~7歲是殘疾兒童康復的黃金時期,早發現、早干預、早康復,絕大部分殘疾兒童可以獲得生活自理、學習及社會交往的能力,部分殘疾兒童還能從根本上改變其殘障狀況,與健全兒童一樣生活、學習。但是,由於還缺乏制度性的保障,在全國範圍內康復專業機構較少,設施不夠完善,專業人才匱乏,救助年齡範圍小,仍有大量殘疾兒童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康復。特別是農村和邊遠地區的貧困殘疾兒童得不到基本的康復服務。
郭新志代表建議,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把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逐步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殘疾兒童康復保障制度,完善社會化的康復服務體系,幫助更多的殘疾兒童得到康復服務。
一是加強政策法規保障。建議出臺《學前殘疾兒童康復辦法》,充分考慮殘疾兒童的特殊需要,保障他們的康復需求,完善和落實有利於殘疾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的相關法規政策,為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康復、教育康復提供保障。
二是納入現有醫保制度。殘疾兒童加入城鄉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承擔,同時把殘疾兒童的康復醫療項目,如肢殘兒童矯治手術,腦癱、孤獨症、聾兒、智障兒童康復訓練等康復項目納入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並適當提高報銷比例。
三是加大資金投入,放寬救助年齡至7歲。為集中有限的財力和康復資源,幫助貧困殘疾兒童解決康復問題,各級財政在救助貧困殘疾人資金安排上應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對貧困殘疾兒童康復項目給予重點傾斜。放寬救助年齡至7歲,以保障殘疾兒童接受連 續完整的治療康復,以達到最好的康復效果。
四是要轉變“醫療的源頭是教育,教育是萬能的”認識誤區,轉變傳統特殊教育中片面的方式方法,使得身心障礙的兒童通過醫教結合的模式達到早期康復的效果,實現其“醫教結合、按需施教、開發潛能、人人有所發展”的主要目標,切實提高特殊教育的科學性、差異性、針對性和有效性,滿足殘疾學生身心全面發展需求,提倡構建“中西醫綜合康復 防治結合 醫教結合”模式。
代表委員小資料:
郭新志,女,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殘聯副理事長、山西省腦癱康復醫院院長、農工黨山西省委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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