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建言消費者金融安全:探索大數據防電信詐騙匯款
- 發佈時間:2015-03-12 07:36:0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理財機構“卷款”跑路、存款變保險、明知詐騙賬戶卻仍難阻匯款……如今消費者的金融安全正在遭遇挑戰。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就金融安全問題建言獻策。
提醒儲戶 理財“貓膩”多莫貪小便宜
“隨著我國金融業的快速發展,各類金融消費糾紛也日益增多,侵犯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問題凸顯。”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行長楊子強説,“一些金融機構為逐利,經常觸碰法律底線,有些從業人員甚至與不法分子勾結進行金融詐騙,社會危害不可小視。”
全國政協委員、華東師範大學國際金融研究所所長黃澤民認為:“現在金融進入泛資管時代,有沒有經營資質的機構都開始幫人管錢。一些第三方理財機構本沒有從事金融業務的資質,在超市門口支個攤就開始攬客,做不下去就卷款跑路,給金融安全帶來不小的隱患。”
與此同時,即便是正規的銀行也頻繁出現存單變保單、理財産品銷售誤導等亂象。“這不僅給廣大儲戶帶來經濟損失,而且對銀行信譽也帶來不良影響,銀行內控方面有待加強。”全國政協委員、建設銀行行長張建國説。
全國政協委員、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應督促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強化內部督察,配合公安等部門依法打擊金融犯罪和金融詐騙。
“金融消費者也需提高警惕,不要貪小,為了贈的兩桶油就把幾萬元交給沒有資質的理財機構;也不要貪大,為了高收益理財變成保單。”黃澤民委員説。
銀行帶動 更多金融機構參與降低損失
危害消費者金融安全的不僅有內控不嚴帶來的風險,有時還有外部欺詐。近年來電話詐騙、網路詐騙等案件頻發,花樣翻新,受害人一旦匯出錢往往很難追回。公安部提供的數據顯示,2014年上半年電信詐騙涉案金額已突破百億元。
“銀行是客戶金融安全的最後一道屏障。”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建設銀行原監事長謝渡揚表示,“銀行業在大數據分析應用方面已具備相當的系統、機構和人才基礎,可以利用數據挖掘和分析探索大數據防範電信詐騙匯款。”工行已于2013年底研發投産了外部欺詐風險資訊系統,這是銀行首次嘗試與公安部刑事犯罪偵查局展開的大數據合作。截至1月末,工行成功堵截電信詐騙9848起,為客戶避免資金損失1.55億元。不過,出於成本考慮,這類系統並未在其他銀行推廣,受騙人在這家銀行匯款受阻換一家銀行匯款成功的情況時有發生。因此,要想更大範圍降低受害人的資金損失,還需要更多的金融機構參與進來。
“出於加強風險把控、業務創新、改進客戶服務的要求,銀行業對發展大數據應用有相當的緊迫感。”謝渡揚委員建議,可考慮將銀行業作為開展大數據應用的重點試點行業,率先啟動,以此帶動和推動大數據應用在我國的發展。
規範服務 金融消費維權亟須專門法規
近年來,金融服務品質應達到何種標準、服務費用如何收取,以及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自主選擇權、求償權等如何保障等問題,成為金融消費供求雙方爭議的焦點。
全國人大代表、工行江西分行行長倪百祥認為,解決這些爭議的關鍵在於完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法律制度,對這些問題作出明確規定,規範金融服務行為。
楊子強代表認為,目前,“一行三會”開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主要依據一些規範性文件,法律層級低,難以對侵害金融消費權益的行為給予有力威懾。“雖然2013年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了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當承擔的部分義務,但不能滿足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特殊需求。如購買銀行理財産品的消費者是否能受該法保護沒有明確;對個人金融資訊保護缺乏可執行的具體標準等。
楊子強代表建議,應在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框架下,由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牽頭,組織“三會”金融消費權益保護部門起草制定統一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指引,將“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法”的立法目標、基本原則和重要內容通過保護指引的方式先確定下來,為“一行三會”開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提供制度依據。
據新華社